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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教师招聘] 东莞理工学院2010年公开招聘36名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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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1 15:12: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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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理工学院是广东东莞的第一所普通本科院校,省市共建,以市为主,诺贝尔物理学奖获得者杨振宁博士任名誉校长。学校于1990年筹办,1992年4月经国家教委批准成立,2002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变更为本科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06年5月获批成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2008年5月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水平评估并获良好成绩,2009年2月获批成为广东省立项建设的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
现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开招聘36名教学、科研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公开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相关人员,确保聘用人员素质。
二、招聘岗位和要求
本次招聘岗位为教学、科研岗位,共招聘36人,具体岗位情况和要求见附件1。
三、薪酬待遇
按照国家、广东省、东莞市和我校规定的薪酬标准提供待遇。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基本条件
(1)招聘岗位要求(见附件1)。
(2)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合作意识强。
(3)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4)专业对口、专业基础扎实,具有良好的教师素质和较强的科研能力。
(5)应聘人员必须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无违法犯罪和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有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2、报名方法
(1)应聘人员可采用邮寄、电子邮件或现场等方式报名。未按要求报名的,视为无效。每位应聘者只能填报一个岗位。
(2)报名程序为:将需提交的全部应聘材料(清单详见附件2)通过邮寄、电子邮件发送、现场提交等方式送至东莞理工学院人事处。(现场报名地址:东莞理工学院行政楼A405室人事处。如应聘人员在发送电子邮件后一个工作日内未收到人事处的回复,请与人事处联系。)
3、报名时间
自公布日期起至2010年10月31日止。邮寄报名截止时间以邮局邮戳时间为准,电子邮件报名截止时间以邮箱接收时间为准,现场报名时间为周一到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4、联系方式
人事处通讯地址:东莞市松山湖区大学路1号东莞理工学院人事处;邮政编码:523808;联系人:邝老师、蔡老师、曾老师;联系电话:0769-22861078;电子邮箱:rsc@dgut.edu.cn
(二)资格审查
1、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2010年11月1日至15日
按照报名条件,我校对报名者进行初审。通过初审人员名单在东莞理工学院门户网站予以公布。请报名者届时登录网站,查看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并按时到学校参加复审和考试。
2、复审
复审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我校人事处进行资格复审并领取准考证。
资格复审提交的资料:
(1)身份证原件;
(2)学校就业推荐表原件(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往届人员不需提供);
(3)学历、学位、职称、高校教师资格证书原件;
(4)获奖证书原件,发表论文论著的需提供该期期刊或著作原本;
(5)计划生育证明原件;
(6)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2张;
(7)《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3)原件一份。
(备注:通过邮寄方式报名者,复审时请另外提供电子版)
(三)考试
考试采取试讲、面试等方式进行。试讲内容为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理论实践及研究成果,应聘人员可自选题目,试讲完毕接受面试。试讲、面试均采用百分制,按试讲、面试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成绩,80分以上(含)为合格。
对考试合格的应聘者,依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顺序,按各招考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
组织体检人选在指定时间到指定的三级甲等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试行)》(粤教继〔2007〕2号)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五)考察
根据体检结果,由东莞理工学院成立公开招聘考察小组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
(六)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根据体检及考察情况,最终确定拟聘人员,同时在东莞市人力资源局政务信息网和东莞理工学院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如因体检或其它原因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第二十七条执行。
(七)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人事处按有关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
五、有关问题说明
(一)应聘的博士研究生必须于2010年7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博士学位证书。
(二)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在《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合同无效。
(三)报名确认截止后,复审合格人数与职位招考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1,方可开考。
(四)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的归国留学人员,毕业院校不作“985工程”院校、“211工程”院校限制,年龄可适当放宽。
(五)有关招聘事项及考试成绩、录用结果等,可登陆东莞市人力资源局政务信息网、东莞理工学院门户网站查询。
东莞市人力资源局政务信息网:http://rlzyj.dg.gov.cn/
东莞理工学院门户网站:http://www.dgut.edu.cn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769-22861078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769-22861331
电话服务时间:周一到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附件:1.东莞理工学院2010年公开招聘岗位表
2.公开招聘应聘人员需提交材料清单
3.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东莞理工学院
二〇一〇年九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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