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BBS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卓美眼科专家帮你顺利入警
查看: 3826|回复: 85
收起左侧

[笔试讨论] 谨献予忙碌在2012政法之路的同胞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2-3-15 21:11: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110BBS论坛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首先声明:
    我不是法律专业的, 只是考政法干警才学的民法。如果是为了考政法干警,大家不妨看看,或许会有点帮助的。不是考政法干警的,就不要浪费时间了。小弟的方法一点也不高明,莫耻笑。
   

    仅仅是为了考试政法干警嘛!就可以为自己学习减负了。
攻略如下:
1.  紧扣大纲.
当然,这句话大家都看过。可是又有谁真的自己把考纲熟读甚至背诵呢?其实不用背的,只是学习时看着大纲要点去学,不能遗漏一个知识点。
2.选好教材.
  市面上民法相关的教材多,我们只需要一两本紧扣大纲的就行啦。我是赞成用王利民老师的教材,自己也可以选别的。如果不介意的话,警苑培训编写的教材可以(在次绝非做广告,我就是用的这本当做主要教材)。另外选一本大学法学专业的民法教材(比较厚的)留用解疑。就是看不懂得地方自己多查查资料。还有打印最新版本的法条,包括《民法通则》、《民通意见1》、《合同法》、《物权法》、《婚姻法》、《继承法》、《侵权责任法》……其实书店有那种解析法条的小本本,本人学习爱在教材上做笔记,方便看,所以没买那种。
3.多看多写、眼手并用.
看、写,其实都是记忆。但是自己如果感觉背诵的效果好的话,可以背的。小弟之愚见,看和写记得更快。可以安排好时间,比如上午看了,下午就写一下,没必要默写的,抄写也行,因为你不知进行一遍。晚上就再通看一遍白天看的内容,同样可以预习明天要记忆的部分。次日早晨,不必洗漱,直接回忆昨天的记忆内容,想不起来,再翻书。然后进行洗漱……当然,再次之前,应该把教材和法条通看两遍以上的。应该理解法条的意思。
4.双管齐下、查漏补缺.
   学习就是个查漏补缺的过程,做题无疑是个查漏补缺的好办法。一些民法题,不要太难的,专升本考试、自考的题目难度都可以了,大纲也基本相同(超纲的题看一下也无妨不懂就算了),千万不要做考研和司考的题目,这样查漏补缺,你会发现自己好像什么都还不懂(其实就是不懂,只是政法干警题目简单)。做完题,看答案解析,按照解析找到题目出处的法条,就找到自己知识不牢固的地方了。这是和记忆同步的,查漏补缺的同时,你就掌握了好多新知识。这样估计做题两周,你会发现选择题会出现全对的情况。 {:soso_e113:}恭喜你!
   
    以上,仅供诸君掌握民法知识和做选择题用,简答、论述和案例题,方法不一样的。但是选择题做好了,也就是知识点掌握了,只是简答、论述和案例的答题要较为严谨的法言法语。
    简答,没办法。教材上都有条理清晰的答案,感觉不是很条理不是很清晰,可以自己选几条。因为看分值答题嘛。按着大纲,把几乎所有的概念都找好答案,开始漫长而又序的记忆……(我比较懒,投机取巧,删了看多概念,考前和同学押题,我们5个每人押中一题{:soso_e144:},都是简答、论述和案例。我押的是合同法122条)
   论述题,要准备十几个的,自己准备答案。报辅导班的,老师会给一些的。然后还是如上的记忆背诵。
简答题有所不同,就是你基本不用怎么找。只要读懂题目,知道要考你什么知识点了,把该知识点的原法条答上,是可以满分的……但要注意,一题并不只是考试一个法条,但一般不会超过三四个的,因为它分了好几个小问题的。
   最后,考前也要注意身体哟!亲,别累坏了身子骨……
             谢谢大家!
        
                                                   刘氓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五日晚
      

评分

参与人数 5积分 +55 金币 +36 贡献 +50 威望 +55 收起 理由
福福牛 + 10 + 10 + 10 + 10 很给力!
泰山 + 10 + 10 + 10 + 10 原创
天涯孤鸿 + 15 + 10 + 15 + 15 很给力!
孤峰 + 10 + 3 + 10 + 10 赞一个!
杨凡 + 10 + 3 + 5 + 10 支持原创

查看全部评分

发表于 2012-3-15 21:15:1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顶。出租

点评

我没抢到沙发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2-3-15 21:17
站长新浪微博https://weibo.com/494920
关注招警、公务员考试最新考试信息考试动向从关注站长微博起步
点击举报违法不良信息,奖励论坛积金币www.110bbs.com
为响应全国整治互联网低俗之风专项行动,110BBS特别推出举报违法和不良信息专帖。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3-15 21:15:44 | 显示全部楼层
沙发出租

点评

凡哥 你也可以出租板凳的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2-3-15 22:26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3-15 21:16:48 | 显示全部楼层
恩  不错不错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3-15 21:17:15 | 显示全部楼层
凡哥不是沙发

点评

小财主一个,不留金币一枚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2-3-15 21:21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3-15 21:17:3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2-3-15 21:19:18 | 显示全部楼层

凡哥,下次发帖 先通知你,给你沙发坐,你给我些金币呗

点评

好的没问题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2-3-15 21:19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3-15 21:19:54 | 显示全部楼层
小氓! 发表于 2012-3-15 21:19
凡哥,下次发帖 先通知你,给你沙发坐,你给我些金币呗

好的没问题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2-3-15 21:21:30 | 显示全部楼层

小财主一个,不留金币一枚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2-3-15 22:05:22 | 显示全部楼层
只顶一下 不算灌水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3-15 22:05:4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杨凡 发表于 2012-3-15 21:17  我没抢到沙发

凡哥。沙发卖给你吧。嘿嘿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2-3-15 22:06:57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能同时上去  乖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3-15 22:25:06 | 显示全部楼层
不错,顶个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3-15 22:26:13 | 显示全部楼层

凡哥 你也可以出租板凳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3-15 23:00:12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e193:}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3-15 23:59:0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名字真的假的?

点评

法号刘氓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2-3-16 09:01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2-3-16 09:01:23 | 显示全部楼层
世道变了 发表于 2012-3-15 23:59
楼主名字真的假的?

法号刘氓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2-3-16 10:05:07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什么给我的金币那么少捏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3-16 14:35:10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什么我不能评分呢~~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3-16 14:44:28 | 显示全部楼层
好难啊,考政法干警为了什么?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3-16 14:44:41 | 显示全部楼层
好难啊,考政法干警为了什么?

点评

为了什么,你自己应该清楚吧,没事好好想想啊。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2-4-2 16:57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3-16 14:52:4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3-16 14:54:06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e179:}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2-3-16 17:35:46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e149:}分数少 金币少

点评

快赶上老杨了,你的还少啊?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2-4-2 13:36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2-3-16 22:28:2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无图版|110BBS ( 豫ICP备2020034528号 )

GMT+8, 2024-5-15 20:34 , Processed in 0.218175 second(s), 27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