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BBS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卓美眼科专家帮你顺利入警
查看: 1777|回复: 1
收起左侧

[活动|公告] 甘肃省201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2-5-11 11:08: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110BBS论坛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中共甘肃省委组织部、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甘肃省公务员局决定,组织实施2012年度省、市(州)、县(区)、乡(镇)考试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计划

            2012年全省计划招录公务员(含参公)2431人,设置职位    1159个。其中,省直计划招录公务员(含参公)408人,设置职位187个;市州计划招录公务员(含参公)2023人,设置职位972个。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7年5月12日至1994年5月12日期间出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毕业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即1972年5月12日以后出生)。

            其中,人民警察和司法警察由于不同警种授衔年龄及实际工作要求的不同,有如下规定:报考法检两院司法警察、公安机关非特警、森林公安、监狱、劳教和国家安全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2年5月12日至1994年5月12日期间出生)。报考公安特警职位的为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1987年5月12日至1994年5月12日期间出生)。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指网上报名之日已取得正式毕业学历人员,2012年7月前毕业的应届毕业生需由毕业院校出具证明)。

            8、具备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根据《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中组发[2011]31号),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职位。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报考者有基层工作经历的(计算时间为2012年5 月12日以前),是指在县及县级以下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招考职位要求报考者有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经历的,是指报考人员自报名之时服务期已满(2012年5月12日以前)且考核合格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四类人员

            曾因违法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的人员、现役军人、未达到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除2012年7月前的应届毕业生以外的在读学生(含在读未毕业的研究生、本科生)、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三、报考程序

             (一)职位查询

             各招录机关具体的招考人数、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甘肃省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计划情况简表》(以下简称《职位简表》)。

            报考人员在2012年5月12日开始通过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rst.gansu.gov.cn)查阅《职位简表》。

            对《职位简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基层工作经历以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直接与省、市(州)招录机关联系,招录机关的咨询电话将于2012年5月12日通过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rst.gansu.gov.cn)公布。

            为方便报考人员报考,公务员主管部门就报考政策、报名网络技术和考场考务安排等事宜编写了《报考指南》,报考人员可以通过上述网站(http://www.rst.gansu.gov.cn)查阅该指南。

           (二)网上报名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登录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rst.gansu.gov.cn)进行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

            报考人员在2012年5月12日8:00至5月21日24:00期间登录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rst.gansu.gov.cn),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在网上公布),本人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要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资格审查

            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招录机关负责。网上报名资格审查时间为2012年5月12日8:00至22日18:00。招录机关将根据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及时对报考者进行审查。

            3、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请报考人员于2012年5月12日至5月22日期间登录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rst.gansu.gov.cn)查询本人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或改报其他职位。2012年5月12日8:00至5月21日24:00期间,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2012年5月22日0:00至18: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4、查询报名序号

            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报名确认和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和关键字,请务必牢记。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可于2012年5月12日10:00后登录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rst.gansu.gov.cn)查询报名序号。

            (三)报名确认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请于2012年5月25日9:00至6月1日16:00登录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rst.gansu.gov.cn)进行报名确认。报名确认时,报考人员应上传近期免冠2吋证件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并在网上缴纳考务费100元。

            未按规定报名确认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农村特困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可按政策申请减免考务费用。这部分人员只在网上上传照片,不进行网上缴费,在报名确认期间直接与当地考录办联系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原件)和低保证(原件、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经省、市(州)考录办审核确认后,现场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其中,报考市(州)机关及县、乡机关的在市(州)考录办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报考省直部门及垂直管理机构的在省考录办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具体时间、地点将于报名确认工作前在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rst.gansu.gov.cn)公布。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确认成功后,报考人员须于2012年6月15日9:00至6月24日8:00期间,登录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rst.gansu.gov.cn)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遇问题,请与省考录办联系解决。

            四、笔试

            本次招考工作,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为招录计划与报名人数之比1:5。对国务院确定的我省58个国家连片特困县和基层法院、检察院以及公安司法等部门专业性强、人才资源稀缺的职位,可适当放宽笔试开考比例


发表于 2012-5-12 00:18:45 | 显示全部楼层
沙发
站长新浪微博https://weibo.com/494920
关注招警、公务员考试最新考试信息考试动向从关注站长微博起步
点击举报违法不良信息,奖励论坛积金币www.110bbs.com
为响应全国整治互联网低俗之风专项行动,110BBS特别推出举报违法和不良信息专帖。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无图版|110BBS ( 豫ICP备2020034528号 )

GMT+8, 2024-4-28 06:48 , Processed in 0.117933 second(s), 15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