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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院校招聘] 中共黑龙江省鹤岗市委党校招聘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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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1 17:04: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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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加强重点学科建设,进一步促进鹤岗干部教育事业发展,中共鹤岗市委党校现面向全国公开招聘7名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具有硕士学位的全日制毕业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
二、招聘专业
哲学、政治学、经济学、管理学、汉语言文学、法学等专业或相近专业。
三、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品行良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4、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原则要求在35周岁以下,有实践经验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四、招聘程序
1、报名和资格审查。面试前,由学校组织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面试。
  2、组织面试。面试方式为试讲,分为自选题目试讲和命题试讲,自选题目试讲时间为40分钟,命题试讲时间为20分钟。面试评委由校领导和专家评委组成,根据成绩确定体检、考核人选。
   3、体检和考核。学校组织人事部门将对拟聘用人选进行体检、考核。凡体检、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4、公示及录用。根据面试成绩和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者,确定为合格人选,按有关规定办理 人事编制手续。聘任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未参加工作的毕业生试用期为一年,原有公职身份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 格。
五、相关待遇
参照我市百名硕士招聘工程相关待遇。
1、被聘用人员均为党校教师身份,享受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2、被聘用人员需要解决住房的,由市政府统一安排学者公寓;
3、被聘用人员的配偶可优先安置就业;
4、被聘用人员的子女可享受优惠政策,优先安排到我市中小学入学。
六、联系方式
即日起开始报名,至2012年7月31日结束。符合条件有意应聘者请将个人简历、《应聘人员登记表》电子版发到我校办公室邮箱。我校将于2012年8月进行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地址:黑龙江省鹤岗市南山区北红旗路59号(邮编154100)
联系人:魏永庶
联系电话: 0468-3344003     13704648553
                                      中共鹤岗市委党校
                                        2012年6月27日


http://www.hl.lss.gov.cn/hghrss/view.jsp?id=00000000000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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