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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务中心] 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2012年公开招聘农村小学教师及区幼儿园教师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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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23 12:29: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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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促进新华区教育持续协调发展,解决部分学校教师不足问题,经区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农村小学教师70名、幼儿园教师10名,具体岗位设置见附件。现制定招聘简章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体检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
平顶山户籍,具有就业报到证且尚未就业的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统招的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报考人员资格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
    2、能够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3、具有与报考学科、层次相符合的教师资格证;
4、报考幼儿园教师年龄在25岁以下(1987年7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小学教师年龄在26岁以下(1986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30岁以下(1982年7月1日以后出生);
5、报考幼儿园教师者应为学前教育、幼儿教育及相近专业 (音乐、舞蹈、美术);
6、身体健康,符合《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2010年修订试行)》所规定的身体条件;
7、服从分配,到农村小学、幼儿园任教;
8、具备教师任职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已在劳动人事部门办理过招聘录用手续的人员;
    2、曾受到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3、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有国家助学贷款违约等不良信用记录的;
6、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7、有其他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2012年7月21日,在新华公众信息网、新华区教育网站发布招聘简章。
(二)报名
报名时间:2012年7月23日至2012年7月27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30。
报名地点:新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创业服务中心(新华区政府大门东30米路南)。
报名要求:
1、应聘者按照《招聘方案》公布的岗位及要求报考,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时应聘者须带户口本、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就业报到证(应届毕业生未发就业报到证者,可暂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但政审时需提供就业报到证,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A4纸),近期同底版免冠1寸彩色照片5张。
3、报名时填写《新华区2012年公开招聘农村小学教师及区幼儿园教师报名登记表》。
4、学历确认:采取网上认证办法,或者提供有河南省学历毕业证书认定机构的确认证明。
5、根据有关规定,在平顶山市新华区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在平顶山市新华区任职满2年(截止时间2012年6月30日)以上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可享受笔试加5分的政策(如果有多项加分因素,只加一项,不重复加分)。
符合加分条件申请加分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填写《新华区2012年公开招聘农村小学教师及区幼儿园教师加分申请表》; (2)“大学生村干部”提交平顶山市新华区大学生村干部管理办公室出具的证明材料; (3)“三支一扶”大学生提交《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
6、报名人数与拟聘用岗位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拟聘用岗位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要求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考生可重新填报其他岗位。
(三)资格审查
1、 本次招聘工作,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时开始,且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应聘者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如有隐瞒、提供虚假注册信息或提供不符合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证件者,一经发现,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3年内不准参加我区组织的各类招聘考试。
2、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于2012年7月28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30)到新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创业服务中心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用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1、笔试
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
笔试满分100分。笔试内容为:教材教法、新课程理论、教育心理学、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等教育教学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公共基础知识等。幼儿教师考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专业知识占70%),满分100分。
笔试时间:2012年7月29日
2、面试
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2的比例,分学段、分学科确定面试人选。
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必须通过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在报名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时,应聘者须携带户口本、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就业报到证、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A4纸)。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或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资格复审合格后,按要求参加面试。
面试满分100分。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学科知识、教师基本技能和素养、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综合素质。幼儿教师面试时间20分钟,其他专业考生15分钟。
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单》。
3、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体检和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聘用岗位人数从高分到低分1:1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并列的取面试成绩高者)。体检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0年修订试行)》执行,到定点医院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合格者确定考核对象。考核对象提交档案、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就业报到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参加考核和政审。就考核对象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工作能力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应聘资格进行复查。因体检、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名额,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相关程序依次递补。
(六)拟聘与公示
按照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等额择优确定拟招聘人员,报区招聘领导小组审定后予以公示。公示时间7天,接受社会监督。
四、决定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公示后无异议的,予以聘用,由新华区教体局统一分配并组织岗前培训。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继续聘用;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聘用待遇
试用期月工资1080元。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与所在学校现有在职教师同工同酬。
六、组织领导与纪律要求
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健康顺利进行,成立新华区2012年公开招聘农村小学及区幼儿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区政府领导任组长、副组长,区委组织部、区纪委监察局、区编办、区政府办公室、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财政局、区教体局等相关局委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日常工作。
纪 检监察部门对公开招聘教师工作进行监督,在报名、命题、笔试、面试等环节全程参与,对违犯工作纪律影响招聘公平、公正进行的工作人员,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及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取消聘用资格;对存在上述情节的已 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监督举报电话:0375-6157028
本《招聘简章》由新华区2012年公开招聘农村小学及区幼儿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75-4947200、4887388


          新华区2012年公开招聘农村小学教师及区幼儿园教师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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