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BBS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卓美眼科专家帮你顺利入警
查看: 1330|回复: 4
收起左侧

[试题探讨] 河南省广播电影电视局直属事业单位200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9-7-21 09:47: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110BBS论坛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根据工作需要,河南电视台、省广电局信息网络视听节目传播监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名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具体岗位、人数、专业及要求详见附件1《河南省广播电影电视局直属事业单位200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具有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统一招收的全日制硕士学位以上人员;获得经教育部认证的国外硕士学位以上人员;报考计算机及相关专业的,持有思科认证的网络工程师证书(CCNP)或微软认证的系统工程师证书(MCSE)的,学历可放宽到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统一招收的全日制本科学历人员。
三、招聘条件和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能力或技能;
(四)博士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74年7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和本科学历人员年龄一般在30周岁以下(1979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招聘办法及程序
(一)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内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递交有关材料。
(二)根据招聘条件和要求,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7月30日-31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30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应聘人数与拟招聘岗位人数的比例不得少于3:1。
(三)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办法。先组织笔试,笔试成绩按高分到低分,每个岗位按1:3的比例进入面试,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共同进入面试。面试采用问答方式进行,面试结束后由评委集中打分并汇总。
(四)根据应聘者笔试和面试成绩总和,由高分至低分按专业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如体检后出现身体不合格者或因本人原因放弃录用资格的,可按报考同一专业岗位的考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核。主要考核思想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五、公示及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上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并在其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事业单位入编手续。其待遇,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六、报名时间、地点及报名所需材料
(一)报名时间:2009年7月21日至7月27日(7天),上午9:00-12:00,下午2:30-6:00。
(二)报名地点:郑州广播电视学校(郑州市文化路北段路西79号);
咨询电话:0371-65889025;
监督电话:0371-65889035。
(三)报名所需材料:填写好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本人简历及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思科认证的网络工程师证书(CCNP)或微软认证的系统工程师证书(MCSE)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近期两寸免冠彩照3张以及能说明个人业务水平、业绩的材料。
七、其他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河南省广播电影电视局人事教育处负责解释。

河南省广播电影电视局直属事业单位200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33.5 KB, 下载次数: 15

河南省广播电影电视局直属事业单位200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doc

29 KB, 下载次数: 29

发表于 2009-7-21 09:51:23 | 显示全部楼层
站长新浪微博https://weibo.com/494920
关注招警、公务员考试最新考试信息考试动向从关注站长微博起步
点击举报违法不良信息,奖励论坛积金币www.110bbs.com
为响应全国整治互联网低俗之风专项行动,110BBS特别推出举报违法和不良信息专帖。
发表于 2009-7-21 10:45:54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09-7-23 21:13:13 | 显示全部楼层
进来做下俯卧撑
发表于 2009-7-23 23:16:53 | 显示全部楼层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无图版|110BBS ( 豫ICP备2020034528号 )

GMT+8, 2024-5-18 16:54 , Processed in 0.139649 second(s), 19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