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BBS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卓美眼科专家帮你顺利入警
查看: 593|回复: 0
收起左侧

[其他] 报考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务员注意事项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9-10-20 00:04: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110BBS论坛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一、报考要求通过司法考试职位的考生,须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并在备注栏里注明证书编号。已参加了2009年司法考试且本人认为有把握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的,也可以报考,须在备注栏里注明,如以后未取得不能参加面试


二、报考要求本科阶段为法律专业职位的考生,须在备注栏里注明本科所学专业。报考办公厅档案处的考生,须在备注栏里注明本科和硕士所学专业及所取得学位名称。报考计划财务装备局财务处的考生,须在备注栏里注明硕士所学专业及所取得学位名称。


三、高检院所有职位均要求考生的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考生须在报名时已经是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


四、考生个人信息要填写完整,“学习经历”、“社会工作经历”须完整、连续,不得出现空白时间段。兼职工作的经历,须注明“兼职”。


五、基层工作经历的年限要填写准确,基层工作经历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7月。应届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和兼职工作经历,不能计算为基层工作经历。


六、现身份为公务员的考生,须在备注栏里注明试用期是否已满。现身份为在读的非应届生的考生,不得报考。



七、在职报考者,须在面试前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并传真至010—65288520。



最高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干部部


二OO九年十月十五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无图版|110BBS ( 豫ICP备2020034528号 )

GMT+8, 2024-6-6 08:10 , Processed in 0.126368 second(s), 16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