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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公告] 关于2012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录体检结果及递补体检工作有关事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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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8 08:49: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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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共四川省委政法委、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中共四川省委编办、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公安厅、四川省司法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公务员局《2012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录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的规定,现将泸州市2012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体检结果及递补体检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检结果
     本次体检应到20人,实际参加体检20人,经过体检和复检后,合格人员19人(详见附件1),不合格人员1人(详见附件2)。
     二、递补体检相关事宜
     (一)递补体检人员名单
根据《公告》的规定,拟进行递补体检。本次递补体检按缺额职位的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详见附件3)。
(二)递补体检相关安排
参加递补体检的考生须于2012年12月6日(星期四)上午8:30至11:30持本人居民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一寸免冠半身彩色近照2张到泸州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处(泸州市公安局后楼317办公室)领取《体检通知书》,办理体检相关手续。
(三)体检注意事项
1、参检考生应按体检通知书要求,凭体检通知书、本人居民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按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报到,未按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报到参加体检的后果自负。
2、参检考生不得携带电子记事本类、mp3、移动电话等通讯设备进入体检医院,已带的要按工作人员的要求关闭电源,统一存放到指定位置,不得自行带至体检医院,违者取消体检资格。
3、体检前一天参检考生应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中共泸州市委政法委员会   泸州市公安局    泸州市公务员局
2012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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