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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广东警官学院2010改革试点班新生入学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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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8 15:06: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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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警官学院新生入学须知

2010级新同学: 祝贺你被录取为广东警官学院2010级新生。我们热情地欢迎你来院学习深造,现将入学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学就读地址2010级新生在广东警官学院嘉禾校区就读。地址:广州市白云大道北东平(白云区文盛庄路118号,原新广从公路永泰客运站转入)。 
二、报到注册时间报到注册时间为2010年12月21日(8:30至16:30)。新生应按规定时间报到,除因不可抗力外,逾期1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三、报到注册时须带的材料1.录取通知书。2.2010年广东省基层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和入学教育笔试准考证。3.居民身份证、退役士兵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四份)。4. 户口迁移证。5.部队服役阶段纸质档案;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0年应届毕业生(含按照国家规定视为应届毕业生的人员)在校期间的纸质档案。6.党、团组织关系介绍信。7.近期免冠正面半身1寸彩色照片一式8张。

四、交通指引学生可乘76A、66路公共汽车至学院(童心路、广州雕塑公园、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均有76A、66路公共汽车站点);也可在广州火车站乘803路、529路,广州火车东站乘804路公共汽车到永泰客运站转入。五、收费标准及缴费办法财务代收:直饮水费140元、教材费500元、警服费2880元(公安院校配发了警服、不需要重新购买新警服的毕业生除外);厂家收费:生活用品费611元;学生处代收:综合保险费及校服费500元;合计4631元,在报到时用现金缴纳。
六、注意事项1学生凭录取通知书到有关部门办理户口迁移和档案转移等相关手续。2.新生实行警务化管理,统一配发人民警察制服(退役士兵和公安院校毕业生须带全套军<警>服入学)、统一配置卧具和必须的生活用品,其它生活用品自备(如必要的御寒衣服等)。
七、咨询电话招生办:020-34068339;学生处:020-36194678。注:因时间关系,录取通知书待考生入学报到时发给本人,其他相关手续来不及办理的话可待后再办。附我院2010年政法干警招录体制改革试点班录取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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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录取名单.xls

P020101216612117448064.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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