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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交流] 温馨提示:2012级体改生入学前期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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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12 11:27: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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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2012级体改生入学前期准备

2012级招录体制改革试点二学位的各位新同学们,学校欢迎你们到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学习深造。由于部分省份仍为完成招录工作,导致通知书不能及时发放,现将新生入学部分事宜事先通知如下,请同学们做好准备。详细内容还请参见通知书内《2012年级体改生入学须知》(警犬技术专业派发通知书与开学时间等相关事宜由警犬技术系另行通知,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24-86547129)。
一、通知书派发时间。由于2012年政法干警招录工作有部分省份仍未结束,加之春节期间特快专递公司休息,不能按时发件。因此,学院招生办决定,2月17日(初八)统一派发通知书,一周之内到达。各位同学通知书的邮寄地址与联系电话均为报名时所填写的通讯地址与联系方式。请同学们手机保持畅通。如有问题,请打咨询电话:02486982243。联系人:刘老师。
二、根据《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学生管理规定》中第三章第一节第七条规定:“新生入学需持录取通知书及学院要求的身份证、户口迁移证等证件,按学院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学院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院请假,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15天内未请假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三、根据中央政法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公安部等十二部委联合下发《2012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称《方案》)的有关要求,新生入学时,必须将户口迁入学校。户口迁移时,须凭本校的录取通知书将户口关系迁至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塔湾街83号中国刑事警察学院。
四、新生入学时需带第二代身份证。如无身份证者,需在原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另每人带1寸、2寸免冠正位照片各5张,以备填写入学登记表、体检表等用。
五、新生档案必须移交学校管理,新生须凭录取通知书和调档函到有关部门办理档案转移手续。档案原则上由原保管单位移交我校,学生自己携带档案时,应加盖密封章,入学后交所在中队的中队长统一归档。如邮寄请寄:中国刑事警察学院综合档案室(沈阳市皇姑区塔湾街83号),王秋华老师(收),邮编:110035。
六、共产党员应携带组织关系介绍信(党组织关系由新生来刑警学院上学前所在学校或单位通过当地县、市委组织部转至沈阳市委组织部),沈阳市以外其他省市县开具介绍信的抬头请写:“沈阳市委组织部”,去向单位写“中国刑事警察学院”;沈阳市内学生可在介绍信抬头写“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党委组织部”,去向单位写“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共青团员应带团员证(团关系)。
七、学校实行警务化管理。在学生宿舍为每个学生配备了衣柜和统一定制箱包,请新生不要自带木箱、大皮箱及大尺寸的旅行袋。
八、按照《方案》的有关规定,新生入学后,学校要进身体复检,复检不合格者,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不予办理入学注册。
九、新生报到时间为3月9日(周六)8:00开始,学校在沈阳北站北出口设有接站点,接站时间为3月9日、3月10日7:30-20:00。从沈阳站下车的新生,请在沈阳站西出口乘233路公交车到刑警学院站下车。其它时间与方式抵沈的新生,请自己选择交通工具到校,请尽量不要提前到校或延期到校。
学校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塔湾街83号。市内乘车路线:沈阳北站乘209路公交汽车到塔湾站下车或乘228路公交汽车到塔湾邮局站下车,步行200米到塔南公园站换乘233路公交车至刑警学院站下车;沈阳站西乘233路公交车到刑警学院站下车 。
同学们还可以加入QQ:2854285537,电子邮箱:ccpczs@163.com或随时登录学院官网查询相关信息。学院网址:http://www.ccpc.edu.cn;招生就业网:http://zs.ccpc.edu.cn


发表于 2013-2-12 11:32:48 | 显示全部楼层
刑警学院每次都在前列    河南该提速了
站长新浪微博https://weibo.com/494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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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12 12:56:30 | 显示全部楼层
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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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12 15:04:52 | 显示全部楼层
3l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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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12 16:53:2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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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12 21:01:59 | 显示全部楼层
五楼{:soso_e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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