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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峥嵘岁月] 四川大学2012级政法干警学员入学报到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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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13 10:08: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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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学2012级政法干警学员入学报到须知
请被录取为我院2012级政法干警学员的同学仔细阅读本《须知》,并按要求办理入学手续。


一、报到时间:2013年3月 11 日9:00—17:00

二、报到地点:四川大学江安新校区法学院大楼 (成都市双流航空港开发区川大路)

请新生切勿提前或推迟报到。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必须事先以书面形式向我院请假,获得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未请假或请假超过两周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研究生请联系:李双君 电话:13688446332;第二学位请联系:龙黎明电话:13518169858

三、新生报到时须携带的材料有:

省级选送单位政治部门介绍信、身份证、本科学位及毕业证、一寸正面免冠照片10张(黑白彩色均可)、党(团)组织关系介绍信、《定向培养协议书》(一式五份,由省级政法机关提供)。

四、新生档案、定向培养协议书、组织关系转移:

1、新生档案:人事档案不必转入我院,预备党员必须将党员材料转入我院。

邮寄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县四川大学江安校区法学院1014办公室李双君或者龙黎明收,邮编:610200。请在邮件醒目位置备注“2012政法干警硕士或第二学位新生档案”。

2、定向培养协议书(一式五份):定向协议书由省级政法机关、定向单位和学生三方签字盖章后,由学生在报到时递交。定向培养协议书也可以由省级政法机关统一寄送我校法学院。  

3、学员不必转迁户口。

4、党(团)组织关系转移:党组织关系须由当地县以上党委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介绍信抬头为“中共四川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学生将介绍信交到法学院党委办公室,再由法学院统一交到学校党委组织部办理手续。团组织关系由考生所在单位团委转至法学院分团委,以新生入学后所在团支部为单位,统一在法学院分团委办理手续。

五、有关费用

(一)根据中央政法委政法【2009】21号文件精神,试点班学生的学费由中央财政负担。

(二)新生入校时需缴纳住宿费:1200元/年

(三)其他类费用:

① 卧具及生活用品请学生自理(校内商业街上有商店)。

②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自愿): 80元/生 (40 元/ 年·生)

六、温馨提示

1、报到新生的乘车路线:

从火车北站乘坐55、27、34路公交车在磨子桥站下可到四川大学望江校区北门

从火车南站乘坐49、112路公交车在章灵寺公交站下可到四川大学望江校区西门

到达望江校区的同学,在校内体育馆搭乘新老校区校车前往江安校区报到。乘飞机的同学可在机场直接乘出租车前往江安校区(15分钟左右)。

2、学生在来校途中请注意安全,随身携带的身份证、党团组织关系、介绍信、现金等贵重物品要妥善保管。

四川大学法学院

2013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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