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BBS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卓美眼科专家帮你顺利入警
查看: 1480|回复: 0
收起左侧

[高校教师招聘] 2011年上海市长宁区委党校(区行政学院)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1-3-30 10:39: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110BBS论坛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为进一步充实教师队伍力量,优化队伍结构,现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
法律专业教师1名
行政管理专业教师1名
社会学专业教师1名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热爱党校干部教育事业,政治合格、作风正派,德才兼备。学生党员、学生干部优先。
2、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35岁以下。
3、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应届毕业生或社会人员;外省市生源的应届高校毕业生需符合进沪条件(须通过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中心审核,符合落户条件)。
4、具有较扎实的理论基础、较强的科研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5、报考者所学专业为法律专业、社会学专业、行政管理学专业。
三、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4月20日。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将填写好的报名表发至邮箱:shcndx@126.com。个人简历也可一并发送。
3、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确认自身符合报考条件,并对报名的个人信息材料负责,招聘单位将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报考资格。
四、考试方法和内容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试讲等程序。招聘单位对报考者的专业能力和素质进行综合测评和评价。具体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相关待遇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一年(含2个月试用期)。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对其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合格人员,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人员,不再续聘。人员到岗后的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有关规定执行。

                                                                               中共长宁区委党校 长宁区行政学院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一日
附件:报名表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无图版|110BBS ( 豫ICP备2020034528号 )

GMT+8, 2024-4-27 23:02 , Processed in 0.109296 second(s), 15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