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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探讨] 河南省科学院质量检验与分析测试研究中心2011年招聘科研人员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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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22 10:21: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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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河南省科学院质量检验与分析测试研究中心2011年招聘科研人员岗位及应聘条件
  河南省科学院质量检验与分析测试研究中心,主要是从事科学技术研究及新产品开发、分析测试、质量检验等工作的全额供给事业单位。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批准,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日制统招博士毕业生15人。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省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有关具体问题的通知》(豫人社[2010]99号文)规定精神,结合我中心实际,制定本招聘方案。
  一、招聘对象和招聘岗位
  招聘对象为全日制统招博士毕业生,具体岗位、条件见推荐。
  二、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2、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和积极的工作态度,服从组织安排;
  3、热爱科研工作,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
  4、身体健康,符合工作岗位要求。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接受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学籍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有国家助学贷款违约不良信用记录的。
  三、工作待遇
  1、提供相应科研实验条件;
  2、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资和福利等待遇;
  3、其他待遇与工作单位面议。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经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后,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河南省科学院网站上发布,发布时间为2011年4月22 日至5月20日。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1年4月22日至5月20日
  2、报名方式
  应聘者请将个人简历、照片(近期2寸免冠半身照片)、学历学位证书、英语等级证书及其它相关能力证明材料发送电子信箱(E-mail:zxc2010kx@163.com)。
  3、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71-65718616
  地址:郑州市红专路58号河南省科学院
  (三)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用人单位将以电子邮件或电话等方式通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考核时间。
  (四)面试、体检
  应聘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按面试成绩1:1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经体检,身体符合岗位要求,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五)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省科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联系电话:0371-65718616  
  监督电话:0371-69690289
                                   
河南省科学院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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