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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事业招考] 关于山西省经贸决策咨询中心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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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18 11:58: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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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晋人字〔2008〕118号)、《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操作程序(试行)》(晋人社厅函[2011]995号)和《关于做好2013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3]26号)文件精神及要求,结合我单位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岗位
山西省经贸决策咨询中心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地址在太原市平阳路61号综合楼三层(山西省医药与生命科学研究院内)。
共5个岗位。(具体招聘岗位见附表一)
二、招聘条件及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为1982年7月25日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为1977年7月25日以后出生,其它按此类推;
7、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详见附表一)。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其中,现在校就读且档案和组织关系在校的非201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学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参加公开招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或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以上工作经历、现役、试用期、户籍等有关资格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2013年7月25日为截止日期。
四、报名方式及程序  
(一)招聘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公告时间:2013年7月17日至2013年7月25日。  
(二)报名方式  
参加招聘的考生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3年7月25日。上午9:00-下午17:30
报名地址:太原市平阳路61号综合楼三层山西省经贸决策咨询中心办公室(山西省医药与生命科学研究院内)。
(三)报名程序  
1、提交报名材料  
报名时应聘人员需携带打印版《山西省经信委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事业人员报名表》(即附表二,需下载填写并打印)、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岗位要求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寸红底免冠照2张;属在职人员报考的,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提供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所学专业及研究方向必须与所报专业一致,必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报名时,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2、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在接到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后,现场审查报名材料并答复考生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它岗位。如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它岗位。 
3、领取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请于指定日期到太原市平阳路61号综合楼三层山西省经贸决策咨询中心办公室领取准考证,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提示:考生须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其他证件一律无效)。 
五、考试程序及计分方式  
(一)考试程序  
考试科目为笔试和面试。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满分100分。
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以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及综合成绩当天公布。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笔试时间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二)计分方式  
计分方式采取百分制,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拟聘用人员最低合格分数线为综合成绩60分;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招聘人员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  
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报名人数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岗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或特殊专业岗位报名人数不达规定比例,不能充分体现“竞争、择优”原则的招聘岗位,经省人社厅审核批准后可进行招聘考试,但拟聘人员综合成绩须达到65分。  
六、体检考察及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按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与考察人选,体检与考察由我委组织用人单位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与考察不合格所空缺的岗位,不予递补。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七、咨询与监督  
省人社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351-3046192  
省监察厅驻省经信委监察室监督电话:0351-3046172  
省经信委人事处:0351-3046154
省经贸决策咨询中心:0351-73314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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