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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公告] 辽宁省台安县事业单位招39人 11月25日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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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26 20:38: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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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台安县事业单位2013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公告


  为了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推行事业单位用人公开招聘制度,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9名。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招聘岗位


  《职位信息表》附后。


  二、报考的资格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年龄三十周岁以下(1982年11月25日以后出生);


  3、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3年11月25日至11月29日;


  2、报名地点:台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梅园写字楼404室)。


  (二)报名信息


  本次招聘考试将通过《台安县报》、台安县电视台、台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tarsrc.gov.cn)等媒体同步发布。


  (三)报名方法及要求


  1、本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版蓝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在职人员报名须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证明)。


  2、报考人员按照招聘方案公布的岗位及要求报考,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应达到3: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或撤销招聘计划。撤销岗位的报考人员可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不符合条件或不愿意改报的,退还所交费用。


  4、本次招聘,资格审查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应聘者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应聘者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应聘资格。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资格审查


  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步进行。


  1、统一网上审查考生学历和专业;


  2、审核调整招聘岗位规定专业和相关专业;


  3、确认考生报考岗位和专业;


  4、核准发放准考证。


  (二)笔试


  1、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试,考试题型全部为客观题,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两小时;


  2、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详见准考证);


  (三)面试


  1、面试内容:仪态仪表、语言表达、现场反应能力等内容,满分为100分;


  2、面试人选: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2比例确定;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确定。


  (四)成绩查询


  1、台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入围人员笔试、面试成绩;


  2、个人成绩查询电话:0412-4890303。


  (五)考核体检


  1、考核体检人员确定:根据考生笔试、面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核体检人员。对考核体检不合格的,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体检内容和标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规定进行;3、审查进入考核体检阶段考生档案与相关材料;


  4、在纪检部门监督下,网上查询进入考核体检阶段考生毕业证。


  (六)公示


  经考核体检后,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台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tarsrc.gov.cn)公示,公示期为七天。如出现影响录用情况,经调查核实后,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录用


  经公示无异议且没有其它影响录用情况出现,确定最终录取人员名单,报县政府批准后,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鉴定聘用合同等录用手续(新录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


  五、有关要求


  1、严肃招聘纪律。招聘工作实行政策公开、岗位公开、条件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五公开”制度,主动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在招聘过程中不得有下列行为:(1)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2)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的;(5)招聘工作组织机构及工作人员违反规定或工作失误,影响招聘工作公平、公正的。对有上述行为的,必须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建立诚信记录制度。对于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其违纪情况载入本人诚信记录,并在三年内不得参加事业单位招聘;对违反规定已被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应立即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3、本次招聘工作由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咨询电话:0412--4890303举报电话:0412--4824727


  台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0一三年十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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