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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交流] 关于开展“学雷锋主题志愿服务月”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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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6 17:20: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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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司警团〔2013〕2号

关于开展“学雷锋主题志愿服务月”活动
                    

各团总支:
2013年3月5日是毛泽东“向雷锋同志学习”题词发表50周年纪念日。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报告中关于“广泛开展志愿服务,推动学雷锋活动、学习宣传道德模范常态化”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和导向作用,院团委决定在我院继续深入开展学雷锋主题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围绕学习十八大精神主线,结合理想信念教育、志愿服务、创新实践教育、倡导厉行勤俭节约等工作内容,深入开展学雷锋主题教育活动,重点提升学雷锋活动对青年学生良好行为习惯的影响,在学习生活实际中弘扬雷锋精神,使学雷锋活动成为养成教育的重要载体。
  二、活动主题 
  传承雷锋精神  传递正能量
三、活动内容
1、各团总支要围绕解读雷锋精神内涵在新时期的重要意义设计学习雷锋活动的形式和内容,帮助青年学生深入了解新时期雷锋精神;动员青年学生积极参与志愿服务,增强学习、践行雷锋精神的自觉性;通过读书、演讲、班会、参观等各种形式向青年学生宣扬雷锋事迹,了解雷锋精神的实质和时代内涵;利用横幅标语、板报橱窗、网页、微博等方法,广泛开展宣教活动。
  2、广播站、学生会、宣传部要充分利用广播、展板、宣传橱窗及黑板报等,宣传介绍雷锋精神,宣传报道身边的先进典型人物,积极营造健康、和谐、向上的宣传氛围。
3、各团总支结合自身情况,组织广大青年志愿者在校园内外、街道社区等地,安全有序开展送温暖、献爱心志愿服务活动,如政策宣讲、清洁美化、法律援助、环保宣传、绿色植树、互帮互助、关爱残疾儿童和孤寡老人等。
    4、院团委将邀请校内外道德模范和青年典型,特别是新时期各行业学雷锋的先进榜样走进校园,举办雷锋精神学习报告会、宣讲会、座谈会等。用道德模范和青年典型的精神品质来感染广大青年学生,用道德模范和青年典型的自身成长经历和感人事迹来影响广大青年学生。
5、开展“讲文明、 树新风”文明养成教育活动。要把学习雷锋精神与团员青年的文明养成教育活动结合起来,认真开展“讲文明 树新风”主题团日活动,在全校范围内积极倡导宿舍文明、餐厅文明、课堂文明、举止文明、语言文明及网络文明,让文明礼仪之风吹满校园。
6、在深入学习与认真实践的基础上,鼓励各团总支不断创新活动形式与载体,丰富活动内容。建立一批重点志愿服务队,并形成长效机制,努力开辟并发展巩固一批志愿服务的长期实践基地,引导广大学生积极参与、热心参与、真正参与。
    四、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团总支要积极制定本系学雷锋主题志愿活动方案,认真谋划,及早安排,精心组织,确保各项活动落到实处,请各团总支于3月8日前将活动方案报院团委。
  2、创新形式,注重实效。各团总支要立足实际,围绕社会和身边最需要帮助、最需要服务的重点,精心设计服务项目,突出活动特色,切实增强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力使主题活动收到明显成效。
   3、注重总结,加强交流。各团总支要重视总结、反馈,做到目标明确、有始有终,认真做好图文资料收集和整理,主动向院团委报送相关材料。注意挖掘表现突出的团队和个人,大力推广,以榜样力量带动群体进步。
五、总结表彰
  请各团总支3月29日前将本系学雷锋主题志愿活动的总结、照片等活动资料报院团委。活动结束后将评出先进团总支及学雷锋标兵10名,对获奖单位及个人颁发荣誉证书。
  
   
                              二一三年三月三日

                                         

主题词:共青团   学雷锋主题志愿服务     通知                           

  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团委         2013年3月3日                  

                                 (共印4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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