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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试讨论] 民法大纲变化还是挺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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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5 11:12: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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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了下今年的民法大纲,变化较大,既然有变化,当然是复习的重点!
我捡变化大的部分给大家提个醒:
1、删除知识产权部分,增加婚姻家庭部分;说实话知识产权部分早该删除了,一方面理论较深,专业性强,另一方面离现实生活较远,而婚姻家庭本来就是民法学重要组成部分,与生活息息相关;这个变化是是可喜的。我感觉婚姻家庭这块今年要考10分左右,重点考结婚、离婚、收养。
2、民法总论部分增加、细化了合伙的知识点,特别是有限合伙(商法内容)!另外,诉讼时效方面有所变化,增加了适用范围(债权请求权),应当注意。其他方面有所调整,但幅度不大。
3、物权部分增加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和占有,这应特别注意!关于善意取得这项重要制度更加细化,要准确理解!
4、债权部分的变化注重调整!和以往大纲相比,感觉变化大,但知识点删增并不多。如:把合同保全本分放在债权总论部分,把三种效力的合同放在第一部分民事行为,把缔约过失责任放在了民事责任部分。———这样知识点就更系统、科学了!——去年债权部分占26%,今年占20%,但并非意味着这部分分值减少了,原因是,债权的很多内容分散到其他章节。实际上这部分仍是分值最多、最难的部分。
另外,注意新增了2个有名合同,客运合同和居间合同!
5、人身权部分有一个点,荣誉权被归入身份权(理论上有争议,我们按大纲记忆),婚姻家庭全部是新增,继承部分变化不大!
6、最后一本分民事责任变化很大!特别是《侵权责任法》的出台,很多知识点都更新了!这部分要特别注意缔约过失责任和违约责任的区别,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的竞合!更应该注意的是,特殊侵权,一方面新增了5种特殊侵权形态,另一方面掌握的深度、广度也与以往不同!
以上仅是较大的变化我的整理,希望对大家备考有所帮助!
发表于 2011-8-5 11:32:01 | 显示全部楼层
肩章老师也教民法吗?听了你的公基受益匪浅,不过没走成,这次战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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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10 21:46:15 | 显示全部楼层
分析的不错
发表于 2012-3-16 18:47:45 | 显示全部楼层
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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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16 18:51:36 | 显示全部楼层
确实变化大。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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