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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共享] 2014年政法干警考试《民法学》模拟练习3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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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19 14:45: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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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帮助考生们更好的备考政法干警考试,京都教育特搜集了“2014年政法干警考试《民法学》模拟练习3 (1)”,供大家学习。在政法干警备考的道路上,加入QQ群,与他们同行。  河南政法干警qq群: 324290883 ,.更多信息请查看河南政法干警考试网(http://zfgj.jingdu360.com)
  一、单项选择题
  1. 下列哪项属于民法调整的对象?(  )
  A.恋爱关系
  B.夫妻关系
  C.友谊关系
  D.战友关系
  2. 根据我国法律,双方都有过错时,双方应依自己的过错承担民事责任。这体现了民法的(  )。
  A.公序良俗原则
  B.公平原则
  C.诚实信用原则
  D.平等原则
  3. 下列哪一情形下,乙的请求依法应得到支持?(  )
  A.甲应允乙同看话剧,但迟到半小时。乙要求甲赔偿损失
  B.甲听说某公司股票可能大涨,便告诉乙,乙信以为真大量购进,事后该支股票大跌。乙要求甲赔偿损失
  C.甲与其妻乙约定,如因甲出轨导致离婚,甲应补偿乙一栋别墅,后二人果然因甲出轨而离婚。乙要求甲依约赔偿
  D.甲对乙承诺,如乙考上大学,乙出国旅游时甲将陪同,后乙果然考上大学,甲失约。乙要求甲承担赔偿责任
  4. 下列哪项不是民法的渊源?(  )
  A.宪法
  B.法律
  C.省政府文件
  D.地方性法规
  5. 《民法通则》按照所保护的民事关系的特性不同,把民事责任分为(  )。
  A.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
  B.过错责任与无过错责任
  C.单独责任与连带责任
  D.一般侵权责任与特殊侵权责任
  6. 形式意义上的民法是指(  )。
  A.经立法程序系统编纂的民法典
  B.由民法专家编写的著作
  C.最高司法机关关于民法的解释性文件
  D.法律出版社出版的民法大百科
  7. 小王,13岁,精神病人。关于其监护问题,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
  A.监护人只能是小王的近亲属或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
  B.监护人可是同一顺序中的数人
  C.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可直接请求法院裁决
  D.为小王设定监护人,适用关于精神病人监护的规定
  8.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关于法人,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
  A.成立社团法人均须登记 B.银行均是企业法人
  C.法人之间可形成合伙型联营 D.一人公司均不是法人
  9. 关于民事法律关系,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民事法律关系只能由当事人自主设立 B.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即自然人和法人
  C.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包括不作为 D.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均由法律规定
  10.田某被宣告死亡后,其妻常某改嫁于赵某,其后赵某死亡。1年后常某确知田某仍然在世,遂向法院申请撤销对田某的死亡宣告。依我国法律,该死亡宣告撤销后,田某与常某原有的婚姻关系如何?(  )
  A.自行恢复
  B.不得自行恢复
  C.经常某同意后恢复
  D.经田某同意后恢复
  11.王某和孙某是夫妻,王某要求和孙某离婚,孙某不同意,于是王某独自去南方,10年间孙某多方打听,
  始终没有王某的消息。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其配偶孙某(  )。
  A.只能申请宣告王某失踪
  B.只能申请宣告王某死亡
  C.应当先申请宣告王某失踪,再申请宣告王某死亡
  D.既可以申请宣告王某失踪,也可以申请宣告王某死亡
  12.关于自然人和法人的权利能力,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自然人和法人都享有人格权
  B.自然人和法人人格权受侵害时都可向法院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C.自然人与法人民事权利能力的范围相同
  D.各类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的范围相同
  13.红星公司分立为甲乙两公司,约定由甲公司承担红星公司全部债务的清偿责任,乙公司继受红星公司全部债权。关于该协议的效力,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该协议仅对甲乙两公司具有约束力,对红星的债权人并非当然有效
  B.该协议无效,应当由甲乙两公司对红星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C.该协议有效,红星公司的债权人只能请求甲公司对红星公司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D.该协议效力待定,应当由红星公司的债权人选择分立后的公司清偿债务
  14.根据民事权利的效力范围,可以将民事权利分为(  )。
  A.财产权和人身权
  B.主权利和从权利
  C.绝对权和相对权
  D.原权利和救济权
  15.李某有一栋房子,周围环境幽静,当他得知附近要将要建设游乐场,住在那里从此将不能享有安静时,就将房子卖给了想要选一个幽静住处的王某。李某的行为违反了民法的哪一原则?(  )
  A.自愿原则
  B.诚实信用原则
  C.公平原则
  D.等价有偿原则
  16.钱某、孙某因合伙开旅馆向李某借款4万元,钱某于约定时间携带4万元现金前往李某住处还款,李某因忘却约定的此事而外出,钱某还款未果。钱某返回途中,将装有现金的袋子夹放在自行车后座,路经闹市时不慎丢失。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李某仍有权请求钱某、孙某偿还4万元借款
  B.李某丧失请求甲钱某、孙某偿还4万元借款的权利
  C.李某无权请求孙某偿还4万元借款
  D.钱某、孙某有权要求李某承担此款丢失的损失
  17.下列哪一项不是法人成立的法律要件?(  )
  A.依法成立
  B.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
  C.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D.有完善的规章制度
  18.张某17岁时与李某打架,将李某打伤。张某18岁进入一家工厂上班,不久后李某起诉要求张某赔偿医药费。则应由谁承担民事责任?(  )
  A.张某承担
  B.张某之父承担
  C.主要由张某之父承担,张某适当赔偿D.主要由张某承担;张某之父适当赔偿
  19.小海5岁的时候,父母协议离婚。引起小海与其父母之间抚养关系发生及小海的父母婚姻关系解除的法律事实分别是(  )。
  A.事件、事件
  B.行为、行为
  C.事件、行为
  D.行为、事件
  20.菜农方某与韩某签订了一批白菜买卖合同,约定如果今年方某的白菜丰收,将出售1000千克给韩某。该合同属于(  )。
  A.附延缓条件的合同
  B.附解除条件的合同
  C.附始期的合同
  D.附终期的合同
  21.下列关于民事权利的说法,哪一个是正确的?(  )
  A.身份权是一种绝对权,不存在对应义务
  B.甲要求乙归还1500元借款,乙声称根本没有借钱予以拒绝,乙在行使抗辩权
  C.债权请求权属于相对权,不具有排他性
  D.甲通知乙,声称双方的买卖合同显失公平,要求撤销该合同,甲在行使形成权
  22.李某在孙某经营的饭馆进餐时饮酒过度,离去时拒付餐费。孙某不知李某的身份和去向。李某酒醒后回酒店欲取回遗忘的外衣,孙某以李某未付餐费为由拒绝交还。对孙某的行为应如何定性?(  )
  A.是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
  B.是行使不安抗辩权
  C.是自助行为
  D.是侵权行为
  23.洪湖公司经常派业务员赵某与天际公司订立合同。赵某调离后,又持盖有洪湖公司公章的合同书与尚不知其已调离的天际公司订立一份合同,并按照通常做法提走货款后逃匿。对此洪湖公司并不知情。天际公司要求洪湖公司履行合同,洪湖公司认为该合同与己无关,予以拒绝。下列选项哪一个是正确的?(  )
  A.洪湖公司不承担责任
  B.洪湖公司应与天际公司分担损失
  C.洪湖公司应负主要责任
  D.洪湖公司应当承担签约后果 。
  24.被宣告死亡撤销后,如被宣告死亡人的配偶尚未再婚,其夫妻关系从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  )。
  A.自行恢复
  B.恢复,但需办理复婚手续
  C.自行消灭
  D.一个月后自行恢复
  25.下列不属于人格权范围的是(  )。
  A.荣誉权
  B.肖像权
  C.亲属权
  D.姓名权
  26.王某和李某合伙开办一家医院。一天李某外出不在,王某独自在医院值班。王某给病人打点滴时,看错上面的说明,使药物的剂量过大,因此造成病人休克,则(  )。
  A.应由王某对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
  B.应由王某、李某二人各自对第三人承担责任
  C.应由王某负主要责任,李某负次要责任
  D.应由王某、李某对第三人承担连带责任
  27.2007年7月6日,甲乘坐轮船出海,遇海上巨浪沉没,下落不明,经多方搜寻,打捞无果。假设甲妻乙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甲死亡,人民法院依法宣告甲死亡,其妻乙和其子丙、丁共同生活。2010年5月,其妻乙带丁改嫁,丙被乙单方决定送养他人。同年11月,乙又与后夫离婚,现与丁相依为命。实际上甲几经辗转到了东莞,2011年10月获利500万。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妻乙最早可以在2009年7月6日申请宣告甲死亡
  B.如果甲2010年12月重新出现并申请撤销死亡宣告,甲乙之间的夫妻关系可以自行恢复
  C.如果甲2011年底死亡,未留下遗嘱,甲的500万遗产应丙、丁继承
  D.如果甲2011年底死亡,未留下遗嘱,甲的500万遗产只有丁可以继承
  28.贾某委托尚某购买一批校服,但要求以尚某的名义签订合同,尚某同意,遂与王某签订了校服购买合同。后由于贾某的原因,尚某不能按时向王某支付校服款。在尚某向王某说明了自己是受贾某委托向王某购买校服后,关于王某的权利,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只能要求尚某支付
  B.可要求贾某和尚某承担连带责任
  C.如果选择了贾某后,发现其没有偿债能力,可以要求尚某承担责任
  D.如果选择了贾某后,发现贾某没有偿债能力也不能再要求尚某承担责任
  29.关于特殊普通合伙,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会计师事务所采用特殊普通合伙,有利于保护无责的合伙人
  B.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应当建立执业风险基金、办理职业保险
  C.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必须在其企业名称中标明“特殊普通合伙”字样
  D.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以及合伙企业的其他债务,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30.依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公民被宣告为失踪人后,不可以作为其财产代管人的有(  )。
  A.配偶
  B.父母
  C.未成年子女
  D.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
  31.下列关于诉讼时效起算的说法正确的是(  )。
  A.某知名英语口语培训学校2005年发现该校主编的英语口语速成一书被A公司盗版,2009年3月(此时A公司未停止盗版行为)向法院提起诉讼,则法院应当以超过时效为由驳回诉讼请求
  B.2011年1月,张某通过分期付款的方式从书店定了本年度的某时尚杂志,每月一期,最后一期届满日期是2011年12月31日,则书店对于张某请求支付价款的诉讼时效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C.甲对于乙的债权没有关于清偿期的约定,则必须自宽限期满开始起算诉讼时效
  D.合同被撤销之后,返还之债的请求权从合同被撤销次日开始起算诉讼时效
  32.甲是某乡村超市的老板,在中秋节前一周,托去省城进货的邻居乙作为自己的代理人购买一批月饼,乙刚到省城就突发急病,仓促间与甲联系不上,乙怕错过购买月饼的机会,不得不委托自己的合作伙伴丙代甲购买月饼。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乙是甲的代理人,丙是乙的代理人
  B.乙委托丙后,就不再是甲的代理人
  C.乙和丙共同就丙的行为对甲负责
  D.丙虽然不是甲选任的,但代理行为效果归属于甲
  33.甲、乙、丙三人合伙经营,后甲因急事用钱,要将自己在合伙中的份额转让,乙和第三人丁均欲以同一价格购买,甲应该(  )。
  A.卖给乙
  B.卖给丁
  C.卖给乙或丁
  D.卖给乙、丁每人一半份额
  34.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张某将自己家中的手机扔在路边,该事实的性质如何?(  )
  A.表意行为
  B.意思自治行为
  C.事件
  D.不具有法律意义的事实
  35.关于民事权利,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抵销权属于抗辩权
  B.权利的行使不都是事实行为
  C.支配权的客体只能是物
  D.请求权基于基础权利受侵害而发生
  36.2011年“六一”儿童节放假期间,精神病人万某在其妻子陪伴下外出散步,儿童小宇一边吃雪糕一边跑,不小心撞在万某身上。万某受刺激追赶,万某的妻子竭力阻拦无效,万某将小宇打伤。小宇住院花费1000元。对此医疗费应由(  )。
  A.万某承担
  B.万某之妻承担
  C.小宇的监护人承担
  D.按过失相抵规则处理
  37.以下不属于单方行为的是(  )。
  A.李某授权王某以李某的名义购买手机一部
  B.李某与三星手机专卖商牛某订立买卖契约
  C.李某将三星手机抛弃
  D.李某向王某表示取消购买手机之授权
  38.受欺诈的民事行为的构成要件不包括(  )。
  A.当事人一方有欺诈对方的行为
  B.一方因受欺诈而陷入错误
  C.欺诈人有欺诈的过失
  D.一方因陷入错误而作出意思表示
  39.小马与小王均是8岁儿童,同在一所学校上小学二年级。二人在下课后玩耍时,小马扔一石头打中小王的右眼。小王的父亲为此花医疗费5000元。经查,小马住在其姑母乙家,小马的父亲老马在外地工作。乙与老马订有协议:乙安排小马上学,照顾生活,对小马的一切行为都要负责;老马每月付给乙300元。下列有关论述不正确的有(  )。
  A.老马将监护职责全部委托给乙,乙取得监护资格,老马丧失监护资格
  B.小王的父亲起诉时应要求老马承担赔偿责任
  C.老马承担赔偿责任后,依乙与老马之间的约定,乙应承担损失
  D.若乙确有过错,则乙应承担连带责任
  40.孙某因患精神病,其妻起诉离婚。人民法院应指定(  )为孙某的代理人。
  A.孙某的父亲,75岁
  B.孙某的妻子,44岁
  C.孙某的弟弟,45岁
  D.孙某的叔叔,69岁
  41.胡某出生在浙江省义乌市,大学毕业后户口登记在杭州,1998年开始到昆山经商,并定居在昆山,胡某也常去看望在南京工作的妻子,问:胡某的住所在(  )。
  A.义乌
  B.杭州
  C.昆山
  D.南京
  42.2011年甲、乙、丙三人合伙做服装生意,生意红火,赚了不少钱。那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  )。
  A.合伙组织独立所有
  B.合伙负责人所有
  C.各合伙人分别所有
  D.合伙人共有
  43.下列哪一情形构成无权代理?(  )
  A.小刘冒用同事小张的姓名从公司领取小张的劳务稿酬据为己有
  B.某公司总经理超越权限以本公司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C.韩某受朋友段某之托冒充岳某参加求职面试
  D.王某代收某推销员谎称王某的邻居李某订购的护肤品并代为付款
  44.A粮油公司经销进口橄榄油,规定每桶售价为700元,业务员按合同价15%提取奖金。业务员赵某在与B食品公司洽谈时提出,合同定价按公司规定办,但自己按每桶80元补贴B食品公司。B食品公司表示同意,遂与赵某签订了订货合同,并将获得的补贴款入账。对赵某的行为应如何定性?(  )
  A.属于无权代理
  B.属于滥用代理权
  C.属于不正当竞争
  D.属于合法行为
  45.小慧现年17岁,在一个理发店工作,所得收入较高,可以自立。一天小慧到一商场购买了一个价值4800元的金耳环。小慧的妈妈认为金耳环的价格太高,就带着小慧到商场要求退货,认为孩子太小,买卖无效,但商场拒绝,本案该如何处理?(  )
  A.小慧的买卖行为有效,因为小慧被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故小慧的妈妈无权要求退货
  B.小慧的买卖行为有效,因为小慧虽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但买卖首饰在其承受能力范围内,并且是与其智力和年龄相适应的,故小慧的妈妈无权要求退货
  C.小慧的买卖行为有效,因为商场无法知道其为未成年人,并且商场也没有欺诈和显失公平的行为
  D.小慧的买卖行为无效,因为小慧是未成年人,并且没有得到其妈妈的事先同意和事后追认,故小慧的妈妈有权要求退货
  46.根据《民法通则》规定,如果公民在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申请宣告其失踪的法定期间应自(  )起计算。
  A.失踪人最后离开住所之日
  B.失踪人最后离开居所之日
  C.战争结束之日
  D.公民音讯消失之日
  47.小强是一个智力超常的12岁儿童作家,作品颇多。一日小强的父亲甲发现某出版社乙擅自出版了包含了小强的作品的书籍,认为乙的行为构成侵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乙不构成侵权,小强是限制行为能力人,不能独立取得这一权利
  B.乙构成侵权,小强写作的行为属于纯获利益的行为,依法有效
  C.乙构成侵权,小强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写作属于行为能力范围而依法有效
  D.乙构成侵权,小强写作的行为属于事实行为,不属于行为能力的调整范围
  48.关于民事权利的说法,正确的是(  )。
  A.荣誉权是人格权,名誉权是身份权
  B.人身权是专属权,财产权是非专属权
  C.赔偿损失也适用于人身权受到侵害的场合
  D.人身权是与人身不可分离,没有财产内容的民事权利
  49.白某的丈夫外出打工五年未归,也没有任何音讯,白某欲改嫁。下面说法正确的是(  )。
  A.A某的丈夫视为死亡,白某可以直接改嫁
  B.白某的丈夫不论是生还是死,白某均可以改嫁
  C.白某的丈夫经人民法院宣告失踪后,白某可以改嫁
  D.白某的丈夫经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后,白某可以改嫁
  50.某酒店客房内备有甜点、果汁供房客选用,价格明显高于市场同类商品。房客王基缺乏住店经验,又未留意标价单,误认为系酒店免费提供而饮用了一瓶果汁。结账时酒店欲按标价收费,王某拒付。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王某应按标价适当折价后付款
  B.王某应按市价付款
  C.王某不应付款
  D.王某应按标价付款
答案:
1. B[解析]民法调整的对象是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民法调整的财产关系主要包括财产所有和财产流转关系;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主要是指人格关系和身份关系。人格关系是人对其自身主体性构成要素的支配关系。身份关系是人与人之间(包括法人等组织间)的特定地位关系,如亲属关系、职务关系、团体成员关系、夫妻关系、父母子女关系等。本题中只有B项是民法调整的对象,而恋爱关系属于道德的调整范围,没有上升到法律层面;友谊关系与战友关系属于情谊关系,不受法律调整。
  2. B[解析]公序良俗原则是指民事主体的行为应当遵守公共秩序,符合善良风俗,不得违反国家的公共秩序和社会的一般道德。公平原则是指在民事活动中以利益均衡作为价值判断标准。诚实信用原则是指当事人在进行民事活动时,应当本着善意的态度,诚实不欺、言行一致,在追求自身利益的同时兼顾对方和社会公众的利益。平等原则是指在民事活动中,所有的民事主体,其法律地位一律平等,平等地享有权利,其权利平等地受到保护。在双方都有过错时,依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民事责任,这体现的是民法的公平原则。
  3. C [解析]《民法通则》第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据此可知,并不是所有的社会关系都属于民法调整的对象。选项A、D错误,“应允同看话剧,,与“承诺陪同旅游”都属于道德调整的范畴,不属于民法调整的对象。
  选项B错误,甲只是向乙转述一下听闻,乙应该自己判断该信息的真伪,自己承担依.照该信息行事而产生的风险,乙不享有对甲法律意义上的请求权。选项C正确,夫妻之间对出轨导致离婚的补偿协议,符合民法中意思自治的原则,该协议有效,乙依照协议约定主张的请求权应得到支持。
  4. C [解析]民法的渊源,又称民法的法源,是指民事法律规范的来源或表现形式。我国民法的渊源包括国家有关机关在其职权范围内制定的有关民事的规范性文件,即制定法,还包括习惯法。制定法包括宪法、法律、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行政规章、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国际条约。故本题应选C。
  5. A[解析]民事责任是法律责任的一种。依据所保护的民事关系的特性不同,民事责任分为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违约责任是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的简称,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侵权责任是指民事主体因实施侵权行为而应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故A项正确。8项是依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来分类的。C项是依据承担责任的主体的数量来分类的。D项是侵权责任的两种形式。
  6. A[解析]民法的范畴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实质和形式之分。实质上的民法指一切民事法律规范,形式上的民法仅指一国经立法程序编纂的系统化的民法典。
  7. B [解析]《民法通则》第17条第1款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员担任监护人:(1)配偶;(2)父母;(3)成年子女;(4)其他近亲属;(5)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没有第1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故A、C项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民通意见》)第13条规定,为患有精神病的未成年人设定监护人,适用民法通则第l6条(关于未成年人监护)的规定。故D项错误。该意见第14 条第2款规定,监护人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同一顺序中的数人。故B项正确。
  8. C[解析]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是社会组织在法律上的人格化。《民法通则》第50条第2款规定,具备法人条件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依法不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从成立之日起,具有法人资格;依法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经核准登记,取得法人资格。据此可知,并不是成立所有社团法人都需要登记,故A项错误。选项B错误,中国人民银行就不是企业法人,而是机关法人。选项C正确,《民法通则》第52条规定,企业之间或者企业、事业单位之间联营,共同经营、不具备法人条件的,由联营各方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所有的或者经营管理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协议的约定负连带责任的,承担连带责任。此是合伙型联营的规定。选项D错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就是法人。
  9. C[解析]大多数情况下,民事法律关系是由当事人根据其意思自主设定的,法律只对意思表示规定严格的条件。但是这并不是说,民事法律关系只能由当事人自主设立,所以A项是错误的。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主要是自然人和法人,国家有时也直接参与民事活动,但是基于民事主体的平等性,国家出现在民事活动中时,其身份只是公法人。另外,在一些特定的民事法律关系中,其主体可以是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其他社会组织,所以B项的说法错误。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民事主体之间基于客体所形成的具体联系,即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其权利义务可以是当事人的自主设定,也可以是法律直接规定的,所以D项错误。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包括物、行为、智力成果,其中行为包括作为与不作为,C项是正确的。
  10.B[解析]《民通意见》第37条规定,被宣告死亡的人与配偶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灭。死亡宣告被人民法院撤销,如果其配偶尚未再婚的,夫妻关系从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如果其配偶再婚后又离婚或者再婚后配偶又死亡的,则不得认定夫妻关系自行恢复。故B项正确。A、C、D 项错误,自然人被宣告死亡后其配偶再婚的,不管怎样,如果双方要恢复婚姻关系,都必须重新进行婚姻登记。
  11.D[解析]《民通意见》第29条规定,宣告失踪不是宣告死亡的必经程序。公民下落不明,符合宣告死亡的条件,利害关系人可以不经申请宣告失踪而直接宣告死亡。但利害关系人只申请宣告失踪的,应当宣告失踪。本题“王某离开自己的住所下落不明达10年”的条件既符合宣告失踪的条件,也符合宣告死亡的条件,下落不明人的配偶(宣告死亡的第一顺序申请人,宣告失踪的申请人没有顺序限制)既可以先申请宣告失踪,然后申请宣告死亡;也可以不申请宣告失踪,直接申请宣告死亡。
  12.A [解析]人格权是指民事主体固有的,由法律确认的,以人格利益为客体,为维护民事主体具有法律上的独立人格所必备的基本权利。人格权对于自然人来讲,是与生俱来的;对于法人和其他组织来讲,自成立时享有。因此,A项说法正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精神损害赔偿解释》)第5条规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人格权利遭受侵害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因此,B项说法错误。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范围与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范围不同,主要受到性质上、法律上和目的事业上的限制。基于自然人的天然属性而专属于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内容,法人均不能享有,因此,C项说法错误。法人民事权利能力的范围以其目的事业为限,因此,D项说法错误。
  13.A[解析]《民法通则》第44条第2款规定,企业法人分立、合并,它的权利和义务由变更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据此可知,一般情况下,应该由分立后的法人对原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果分立后的法人之间有约定的,该约定的分配方案对分立后的法人企业是有约束力的,即对内有效。但是不能以此对抗债权人,除非该债权人对上述约定知情且同意。针对本题来说,甲、乙公司之间的约定对甲、乙公司是有效的,但是不能当然地对债权人发生效力,除非债权人知情且同意。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
  14.C [解析]根据民事权利的效力范围,民事权利可分为绝对权和相对权。根据权利的属性,可以把民事权利分为财产权和人身权;根据权利之间的相互依存关系,可把民事权利分为主权利和从权利;原权利是基于合法事实而产生,救济权是基于违法事实而产生。故选C。
  15.B [解析]我国民事立法中,确立了以下基本原则:平等原则,自愿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公平原则,公序良俗原则,禁止权利滥用原则。诚实信用原则是指当事人在市场活动中应讲信用,恪守诺言,诚实不欺,在追求自己利益的同时不损害他人和社会利益,要求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维持双方的利益以及当事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的平衡。本题中,李某向王某隐瞒附近要建游乐场的事实,显然是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
  16.A[解析]根据《合同法》的规定,钱某、孙某基于借款合同所取得的借款,到期后应承担返还借款的义务。因此,A项正确,B、D项错误;因为钱某、孙某属于个人合伙,故钱某、孙某应该承担连带责任,因此C项错误。
  17.D[解析]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是社会组织在法律上的人格化。法人成立的法律要件包括:(1)依法成立;(2)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3)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4)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18.A[解析]《民通意见》第161条第1款规定,侵权行为发生时行为人不满18周岁,在诉讼时已满18周岁,并有经济能力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行为人没有经济能力的,应当由原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本题中张某打伤李某时虽然只有17周岁,但在诉讼时已满18周岁,且有经济能力,因此责任应由张某自己承担。
  19.C [解析]民事法律事实,是指根据民法的规定,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或消灭的客观情况。根据民事法律事实是否具有直接的人的意志性,可以分为事件与行为。事件与主体的意志无关。本题中,“小海的出生”与其个人意志无关,一经出生便与其父母建立亲子关系,父母负有抚养的义务。这一抚养关系的发生是基于事件。“父母协议离婚”,其结果是解除婚姻关系,这一法律事实正是父母意志决定的结果,属于行为。本题的答案是C项。
  20.A[解析l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指附有决定该行为效力发生或者消灭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所谓的条件,是指将来发生的决定法律行为效力的不确定的事实。条件分为延缓条件与解除条件,这是根据条件的效力而区分的。延缓条件,是限制民事法律行为效力发生,使法律行为只有当约定的事实出现时,才发生效力的条件。解除条件,是限制民事法律行为效力的存续,使已发生效力的民事法律行为在条件实现时终止的条件。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是在意思表示中含有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条件是不确定的偶然性事实,期限是确定的必然性事实。本题中,白菜丰收的事实是将来发生与否不确定的事实,因此是附条件的民事行为,并且是附延缓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21.C[解析]身份权是一种绝对权,但也存在对应义务,义务人是所有人,即所有人负有不得妨碍身份权的权利人依法行使身份权,不得侵犯权利人的身份权的义务。所以A选项错误。B选项中乙声称根本没有向甲借钱予以拒绝,属一种否认权,不属抗辩权,抗辩权是以承认对方享有权利为前提的,只是由于某些原因的存在,可以永久或暂时对抗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一种权利。所以B选项错误。债权请求权属相对权,一般认为它不具有排他效力,只约束双方当事人,所以C选项正确。形成权是权利人得以自己一方的意思表示而使法律关系发生变化的权利。而根据法律规定,显失公平的合同属可撤销的合同,但撤销权人行使撤销权必须以诉讼方式向法院提出,仅通知对方要求撤销合同,不能产生法律效力,所以不属于形成权,所以D选项错误。
  22.C[解析]《合同法》第66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本题中,李某未付餐费与孙某拒绝交还其外衣不属于同一债务,故A项错误。该法第68条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但承担违约责任。”不安抗辩权是后履行债务的当事人在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形下,所采取的一种暂时延缓履行的制度。本题中,李某未付餐费与孙某拒绝交还其外衣不属于同一债务且不符合不安抗辩权的适用条件,故B项错误。自助行为是指权利人为保护自己的权利,在事情紧迫而又不能及时请求国家机关予以救助的情况下,对他人财产或人身施加的为法律或社会公德所认可的强制行为。自助行为与侵权行为有着本质的区别,侵权行为所侵犯的是他人财产和合法利益,依法应当承担法律责任。而自助行为则为法律或社会道德允许,并不构成侵权。据此,C项正确,D项错误。
  23.D[解析]《合同法》第49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规定表见代理的意义在于维护代理制度的诚信基础,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建立正常的民事流转秩序。表见代理依法产生有权代理的法律效力,即无权代理人与第三人之间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于被代理人具有法律约束力,被代理人与第三人之间产生、变更或消灭相应的法律关系。故选项D正确。
  24.A [解析]《民通意见》第37条明确规定,死亡宣告被人民法院撤销,如果其配偶尚未再婚的,夫妻关系从撤销死亡的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
  25.C [解析]人身权是指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的,与自身不可分离亦不可转让且没有直接财产内容的法定的民事权利,是人格权和身份权的合称。人格权包括生命权、健康权、人身自由权、婚姻自主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以及荣誉权。身份权是民事主体基于某种特定的身份享有的一种民事权利,包括配偶权和亲属权以及知识产权中的身份权等。
  26.D[解析]《民通意见》第47条规定:“全体合伙人对合伙经营的亏损额,对外应当负连带责任;对内则应按照协议约定的债务承担比例或者出资比例分担;协议未规定债务承担比例或者出资比例的,可以按照约定的或者实际的盈余分配比例承担。但是对造成合伙经营亏损有过错的合伙人,应当根据其过错程度相应的多承担责任。”因此,本题中应当由王某、李某两人共同对第三人承担连带责任,在承担了连带责任后,再按照协议约定的比例确定内部的承担比例。而且本题中的王某有过错,因此应当按照其过错程度,确定由其多承担一些责任。
  27.D[解析]宣告死亡是指自然人离开住所,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期限,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宣告其死亡的法律制度。当被宣告死亡的人重新出现或者有人确知他没有死亡时,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应当撤销对他的死亡宣告,根据《民通意见》第37条至第40条的规定,死亡宣告的撤销产生如下效力:被宣告死亡人的配偶未再婚的,夫妻关系从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但是,如果配偶已再婚的,应保护现行夫妻关系。被宣告死亡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其子女被他人依法收养的,撤销死亡宣告后,仅以未经本人同意而主张收养关系无效的,一般不应准许,但收养人和被收养人同意的除外。本题中,死亡宣告从2009年7月7日开始可以申请,A项错;因再婚和送养他人,乙不能与甲自行恢复婚姻关系,丙也不能继承甲的遗产,B、C项错,D项正确。
  28.D[解析]所谓间接代理,是指代理人在进行代理活动时以自己的名义,进行代理活动的法律效果间接由被代理人所承受的代理制度。《合同法》第402条的规定:“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在委托人的授权范围内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第三人在订立合同时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的,该合同直接约束委托人和第三人,但有确切证据证明该合同只约束受托人和第三人的除外。”根据该法403条第2款的规定,受托人因委托人的原因对第三人不履行义务,受托人应当向第三人披露委托人,第三人因此可以选择受托人或者委托人作为相对人主张其权利,但第三人不得变更选定的相对人。故D项正确。
  29.D[解析]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指以专门知识和专门技能为客户提供有偿服务的专门服务机构。在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中,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而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以及合伙企业的其他债务,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D项说法错误。
  30.C[解析]根据《民法通则》第21条第l款的规定,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故C项符合题意。
  31.B [解析]知识产权侵权适用一般诉讼时效两年,但是当侵权处于持续状态时,即使已经过了两年的时效,法院也应当判决停止侵害,故A项错误;分期付款的合同,诉讼时效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开始起算,B项正确;在宽限期内,债务人明确向债权人表示不履行的,从表示之日起算,C项错误;合同被撤销之后,返还之债的请求权从合同被撤销之日开始起算诉讼时效,D项错误。
  32.D[解析]根据《民法通则》第68条的规定,委托代理人为被代理人的利益需要转托他人代理的,应当事先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事先没有取得被代理人同意的,应当在事后及时告诉被代理人,如果被代理人不同意,由代理人对自己所转托的人的行为负民事责任,但在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被代理人的利益而转托他人代理的除外。丙是未经本人同意的复代理权的例外情况,丙的代理行为效果直接归属于甲。
  33.A [解析]合伙人转让其出资份额,必须经其他合伙人同意,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故选A。
  34.C[解析]表意行为,是指行为人通过意思表示,旨在设立、变更、消灭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又称法律行为,是最大量地产生民事法律关系的法律事实。法律事件,是指法律规范规定的不依当事人意志所转移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与消灭的客观事实,主要包括自然事件和社会事件。本题中精神病人张某由于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性质,因此扔掉自家手机的行为是无意识的,但也引起了法律关系的变化,属于事件。
  35.B[解析]抗辩权是指能够阻止请求权效力的权利,抗辩权主要是针对请求权的。解除权、追认权、抵销权等都是形成权,而形成权是依权利人单方意思表示就能使权利发生、变更或者消灭的权利。因此,A项说法错误。权利的行使可以是事实行为,也可以是法律行为,因此,B项说法正确。支配权是对权利客体进行直接地排他性支配并享受其利益的权利,人身权属于支配权,但其客体是人身,而不是物。因此,支配权的客体不一定是物,C项说法错误。请求权是特定人请求特定他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请求权基于基础权利而产生,并不一定遭受侵害。因此,D项说法错误。
  36.B[解析]《侵权责任法》第32条第l款规定,无民事责任能力人,限制民事责任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其监护人承担责任,监护人尽了监护职责的,可以适当减轻其侵权责任。因此选B。
  37.B[解析]单方法律行为是指根据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就可以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只要一方当事人作出意思表示,无须再由他方当事人同意就可以成立。委托代理权的产生与取消是由被代理人的单方意思决定的,不需要被代理人和代理人相互对应的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故A、D项属于单方行为;抛弃是以权利人的意思表示使物权归于消灭的单独行为,故C项也属于单方行为;买卖合同需要双方的意思表示一致,所以B项“李某与三星手机专卖商牛某订立买卖契约”不是单方行为。
  38.C [解析]所谓欺诈,是故意欺骗他人,使之陷于错误的行为。受欺诈而实施的民事行为,则是由于他人的欺诈行为陷于错误,进而作出了错误的意思表示。欺诈人的欺诈行为只能基于故意而不能是过失。因此选C。
  39.A[解析]《民通意见》第22条规定:“监护人可以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因被监护人的侵权行为需要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由监护人承担,但另有约定的除外;被委托人确有过错的,负连带责任。”依此,被监护人小马造成他人伤害,应当由其监护人老马承担,而乙与老马因另有约定,所以乙应承担最终责任。此外,被委托人乙若有过错,其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40.A [解析]《民法通则》第14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其法定代理人。该法第17 条第l款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员担任监护人:(1)配偶;(2)父母;(3)成年子女;(4)其他近亲属;(5)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因本案为离婚诉讼,故选A。
  41.C [解析]《民法通则》第15条规定,公民以他的户籍所在地的居住地为住所,经常居住地与住所不一致的,经常居住地视为住所。本题中胡某已经定居在昆山,故昆山是其住所。
  42.D[解析]《民法通则》第30条规定:“个人合伙是指两个以上公民按照协议,各自提供资金、实物、技术等,合伙经营、共同劳动。”该法第32条规定,合伙人投入的财产,由合伙人统一管理和使用。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3.D[解析]无权代理是非基于代理权而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旨在将效果归属于被代理人的代理。A项中,虽然小刘是冒用小张的姓名进行的民事行为,但是,并非旨在将行为效果归属于小张,而是旨在据为己有,不满足无权代理的条件,因此,A项不选。B项中,某公司的总经理不是公司的代理人,而是代表人。本项中,总经理的行为是代表行为,而非代理行为,因此,也就无所谓无权代理的问题了。因此,B项不选。《民法通则》第63条第3款规定,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双方当事人约定,应当由本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C项中的求职面试行为根据实践经验可知,属于必须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由代理人代理,因此,韩某冒充岳某参加求职面试的行为是违反法律禁止规定的行为,属于无效行为,不属于是否有权代理的评价范围之内。因此,C项不选。D项中,从“推销员谎称”信息中可以判断出王某没有得到李某的授权,王某认为此护肤品是邻居李某订购的,并代李某接收且付款的行为属于无权代理。因此,D项正确。
  44.D[解析]《反不正当竞争法》第8条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在账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回扣的,以行贿论处;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在账外暗中收受回扣的,以受贿论处。经营者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可以以明示的方式给对方折扣,可以给中间人佣金。经营者给对方折扣、给中间人佣金的,必须如实入账。接受折扣、佣金的经营者必须如实入账。本题中赵某是按照公司规定的合同价与对方签订的订货合同,且其补贴的金额没有超过其可获得的奖金提成,补贴款已入账,故不构成不正当竞争。所以D项是正确的。
  45.A[解析]民事行为能力是指民事主体能以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自然人的行为能力分三种情况:完全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无行为能力。《民法通则》第11条规定,18 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故A项正确。
  46.C [解析]宣告失踪指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对下落不明满一定期间的人宣告为失踪人的制度。《民法通则》第20条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2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他为失踪人。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因此选C。
  47.D [解析]年满10周岁不满18周岁的自然人和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从题目中可以看出,小强是个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但是行为能力的调整范围是民事法律行为,也就是属于意思表示的行为才属于它的调整范围。写作属于事实行为,也就是行为人的行为结果不是取决于行为人的主观目的,而是法律的直接规定。不管小强有没有取得著作权的目的,法律都会赋予。
  48.C[解析]民事权利是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并受法律保护的利益范围或者实施某一行为以实现某种利益的可能性。根据民事权利是否以财产利益为内容,民事权利可分为财产权和人身权。财产权,是指以财产利益为内容,直接体现财产利益的民事权利。人身权,是指不直接具有财产内容,与主体人身不可分离的权利。人身权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因此D项错误。根据权利有无移转性,民事权利可分为专属权与非专属权。人身权是专属权,财产权多属于非专属权。B项错误。人格权,是法律规定的作为民事法律关系主体所应享有的权利,主要包括:姓名权;荣誉权;名誉权;生命权等。因此A项错误。《民法通则》第120条规定了适用保护人身权的民事责任形式: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本题选C。
  49.D [解析]宣告死亡是指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法院宣告下落不明满一定期间的自然人为死亡人的制度。公民下落不明满4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其死亡,宣告死亡与自然死亡具有相同法律后果。被宣告死亡的人与配偶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灭。本题中,白某丈夫外出打工五年未归,也没有任何音讯,因此白某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其死亡,且经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后,白某可以改嫁。故本题答案为D。
  50.A [解析]《民通意见》第71条规定,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可以认定为重大误解。本题中王某误将有偿提供的果汁当作免费提供的,属于对行为性质的误解,王某有权予以撤销。撤销的后果是返还,但是因为本题中,王某已经将该果汁饮用,无法返还原物,所以根据《合同法》第58条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所以,王某只能对该果汁进行折价补偿,因此A项正确,B、C、D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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