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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法官学院湖南分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有关事项公告(20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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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3 17:07: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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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asd1234 于 2014-4-3 17:09 编辑

不知道大家自己报了这个职位的人有没有留意这个消息,湖南分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有关事项是否知道,我就来给大家发一下,一来可以给本论坛增加人气,二来也可以给自己混混经验!先说明,转载的(湖南人事考试网 http://hn.offcn.com/),自己要想了解也可去查询,但是我保证我的内容是真真实实的,大家看我的公示也是一样的。
国家法官学院湖南分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已经结束,根据《2014年国家法官学院湖南分院公开招聘方案》规定确定体检对象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虽然不是发的很及时,但是也不晚,大家可以看看。
一、体检对象名单
办公室主任职位:周芳;办公室人员职位:刘赛、宋绯;教务部主任职位:周国军;专职教师一职位:过姿亦、邵毅超;专职教师二职位:杨天波、向前;财务人员职位:陈亚群、王赛。
二、体检时间及集合地点
体检定于4月4日(星期五)上午7:30-12:00进行。体检对象请务必于4月4日早上7:00-7:30空腹赶到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办公楼一楼中审判庭报到集合,统一乘车前往体检地点。
三、注意事项
1、体检对象必须凭本人笔试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按时参加体检。体检标准按国家录用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缺检者视为自动弃权。
2、体检前三天要注意休息,勿熬夜、不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保证良好的精神和身体状态。体检前8-12小时必须禁食空腹,不穿连衣裙、长丝袜等参加体检。
3、体检时须服从工作人员统一指挥,遵守医院相关规定。体检对象的家长、亲属、朋友一律不得随同前往体检医院,更不得与体检工作人员接触,一经发现,以违纪处理。
4、体检对象自付体检费用(费用500元以内)。凡有体检作弊、向医务人员透露个人姓名、故意扰乱体检秩序行为之一的,取消体检资格。考生的通讯工具及随身携带的包等物品由专人集中保管,考生在体检过程中使用通讯工具的视为舞弊。
5、因体检不合格的,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6、各体检对象见此通知后,请于4月3日中午12:00之前致电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组织干部处确认,联系电话: 0731-82206383。
特此公告。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2014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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