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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河南军转公共基础知识:法律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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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16 11:30: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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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常识是军转|军队文职|公安现役考试公共基础知识的组成部分,为了帮助考生熟悉复习内容,中公教育军人考试网为您提供常识知识及模拟题,供广大考生学习。

从我国法律的实际运行过程看,我国的法律的正式解释大体上可以分为立法解释、行政解释和司法解释。我国法律的非正式解析,也叫学理解释,主要是指国家宣传机构、社会组织、教学科研单位或学者、专家、法律工作者等非官方主体对法律规范所作的阐明与解释。学理解释不具备相应的法律效力。在考试中,重点要掌握正式解释的考法。

1.立法解释

从狭义上说,立法解释专指国家立法机关对法律所做的解释;从广义上说,则泛指所有依法有权制定法律、法规的国家机关或其授权机关,对自己制定的法律、法规进行的解释。这里所说的立法解释是广义的。即谁立得法谁解释。它包括:(1)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宪法的解释,以及对需要进一步明确界限或作补充规定的法律的解释;(2)国务院及其主管部门对自己制定的需要进一步明确界限或作补充规定的行政法规的解释;(3)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其他有权制定地方性法规的地方人大常委会对其制定的需要进一步明确界限或作补充规定的地方性法规的解释。

2.行政解释

行政解释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在依法行使职权时,对有关法律、法规如何具体应用问题所做的解释。即行政机关解释不是它立得法律、法规。它有两种情况:(1)国务院及其主管部门对不属于审判和检察工作中的其他法律如何具体应用问题所做的解释;(2)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主管部门对地方性法规如何具体应用的问题所做的解释。

3.司法解释

司法解释是指国家最高司法机关在适用法律、法规的过程中,对如何具体应用法律、法规的问题所做的解释。它包括:(1)审判解释;(2)检察解释;(3)审判、检察联合解释。

考点如下:

1、社会组织、学者和报刊对有关法律所进行的法理性、法制宣传性的解释,一般属于()

A.正式解释 B.法定解释

C.学理解释 D.有权解释

【答案】C。解析:本题考查学理解释的概念。社会组织、学者和报刊对有关法律所进行的法理性、法制宣传性的解释不具备法律效力,因此属于学理解释,故本题答案为C。

2.某省人大常委会制定了该省的《食品卫生条例》,关于该地方性法规,不正确的说法是( )。

A 该法规所规定的内容主要属于行政执法部门

B 该法规从效力上看具有普遍性

C 该法规的具体应用问题应由省人大常委会进行解释

D 法院审理相关案件时可以直接适用该法规

【答案】C。解析:对于法规的具体应用问题做出解释属于行政解释,地方性法规的行政解释应由地方人民政府来作出,因此C选项说法错误。故本题答案为C。

3.行政机关对自己制定的行政法规所作的解释属于( )。

A.立法解释 B.司法解释

C.学理解释 D.行政解释

【答案】A。解析:谁立得法谁解释,属于立法解释。因此行政机关对自己制定的行政法规所作的解释属于立法解释。故本题答案为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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