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见二丁目 发表于 2012-9-1 09:12:03

民法提求助

老王留下遗产10万元,其中法定继承人继承了6万元,其中小儿子作为遗嘱继承人继承了3万元,其侄儿作为收遗赠人得到1万元。而老王生前欠债5万元。此债务由( )。
A.全部由法定继承人偿还
B.由法定继承人和遗嘱继承人共同偿还
C.有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共同偿还
D.按三方案比例偿还
   答案是C   求一个解释。。遗嘱继承人和遗赠人才有4万,都不够还的,难道剩余的一万就成烂帐了??

王双威 发表于 2012-9-1 10:02:06

选A吧被继承人生前债务应先有法定继承人清偿,不足的按遗嘱和遗赠按比例清偿。

惊鸿一般短暂 发表于 2012-9-1 10:06:55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意见,第62条明确规定,这种情况,先法定人继承人还债,不够的,由遗嘱继承和受遗赠的按继承比例偿还。

wang295 发表于 2012-9-1 10:13:42

选A。。。。法定继承人先偿还债务,不足部分由遗嘱继承人和遗赠人按比例偿还。。。

phoebe 发表于 2012-9-7 19:34:24

没错卷子有问题 呵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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