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彬颖 发表于 2009-3-25 20:34:19

2008四川招警

本帖最后由 日立168 于 2009-3-25 22:00 编辑

四川省2008年公安机关公招招考范围:   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面向全国招考,大专学历人员限本省常住户口或生源地。
2009年四川省公安机关公招招考对象:
  符合职位招考条件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均可报考。其中:综合管理职位招收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08年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及其他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专业不限;公安专业职位招收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的警察院校毕业生。
  报考人员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职位要求的毕业证等有关证书。
2009年四川省公安机关公开招录招收单位名额:

  全省公安机关计划公招民警6323名。其中:成都1399名,自贡47名,攀枝花79名, 泸州209名,德阳309名,绵阳545名,广元144名,乐山345名, 遂宁409名,内江199名,南充505名, 广安297名, 达州484名, 巴中279名,宜宾194名,雅安99名, 眉山324名,资阳177名,凉山279名。

  各地招考职位分为综合管理职位和公安专业职位,具体见各市(州)公告。2009年四川省公安机关公招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二)拥护中国共**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热爱社会主义。

  (三)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四)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0年12月31日以前、1978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按人事部、公安部《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其中身高要求男性1.68米以上(1999年及以前入学的省内公安警察院校男性毕业生1.65米以上),女性1.58米以上;左右单眼裸视力均在4.8以上;体重超出《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规定的标准体重的25%但脂肪含量不超标者视为合格。

  (六)具有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七)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有关回避的规定。

  (八)符合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九)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人民警察: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被开除公职的;

  4.道德败坏,有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5.配偶、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近姻亲、其他社会关系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或者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6.配偶、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近姻亲、其他社会关系中有犯罪嫌疑,已立案尚未结案的;

  7.在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公务员录用考试资格的;

  8.批准录用后拒不到用人单位报到被取消公务员报考资格未满三年的;

  9.在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被机关辞退未满五年的公务员、现役军人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人民警察)的其他情形的。

  招考职位要求的具体对象、范围、条件等见各市(州)公告

赵彬颖 发表于 2009-3-25 20:34:40

顶一个先.

赵彬颖 发表于 2009-3-25 20:48:07

就是还看不到啊,估计快了,

赵彬颖 发表于 2009-3-25 21:04:54

这是去年的,
wwl521 发表于 2009-3-25 20:56 http://110bbs.net/images/common/back.gif我也是转过来的,不确定,

lb1919 发表于 2009-3-25 21:30:11

去年的啊 白高兴一场

赵彬颖 发表于 2009-3-26 19:34:32

我郁闷到了,转了半天, 是去年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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