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凡 发表于 2009-5-2 13:18:28

关于划定2009年自治区直属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选调生)公共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的通知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事厅


桂人函387号 关于划定2009年自治区直属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选调生)公共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的通知 各市党委组织部、政府人事局,区直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确定,2009年自治区直属机关(含自治区垂直管理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总成绩为120分(含照顾加分),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低于55分;自治区直属机关乡镇基层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总成绩为115分(含照顾加分),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低于50分;自治区直属机关考试录用选调生公共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总成绩为120分(含照顾加分),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低于55分。
同时确定,今年进入广西公务员候录库的合格分数线为: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为120分(不含照顾加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低于55分。有效期为一年,自2009年4月30日起至2010年4月30日止。
详情请登陆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查询。

二○○九年四月二十八日
http://www.gxpta.com.cn/131/2009_4_29/131_2015_1240996984384.html

十字路口 发表于 2009-5-2 15:2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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