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凡 发表于 2009-5-3 09:41:55

武警广东省总队2009年接收地方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简章 5月8日前报名

一、接收对象和计划

接收的对象必须是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本科生和研究生,重点接收国家“211工程”高校、省属重点高校毕业生。成人教育、职业教育和民办教育的毕业生,以及普通高等学校招收的委培毕业生、被作留级处理或中途休学超过半年(不含应征入伍)的毕业生不列入接收。

接收计划见下表:

补充岗位
军政指挥
卫生医疗




























接收数量
3
3
3
3
3
1
1
学历
研究生
4
2
本科生
11

小计
15
2
合计
17

二、接收条件

政治合格,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接收。同等条件下,党员、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奖学金获得者和曾服现役的学生优先接收。具体条件是:

1、政治条件: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忠于国家、热爱国防,志愿献身武警部队建设。

2、学业条件:按时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成绩总评良好以上。

3、年龄和身体条件:本科毕业生年龄为24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年龄为29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年龄为34周岁以下(时间截止当年8月31日),少数民族和曾服现役的毕业生,年龄可放宽1岁;身体条件符合武警部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拟补充军政指挥岗位的只接收男生,且身高在170CM以上,双眼裸视力不低于4.6;补充到卫生医疗岗位的,男性身高165CM以上,女性身高160CM以上,双眼裸视力不低于4.5。

三、接收程序

1、报名。符合接收条件的,请将个人资料(包括报名表、个人简历、就业推荐表、成绩表、各类获奖证书、英语和计算机等级证书、统招证明等材料)扫描后,通过电子邮箱传送至我处。报名邮箱:wjgdgbc@163.com。报名表请从http://xpb.sysu.edu.cn网站下载。报名截止时间2009年5月8日。
2、考察。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进行面试,审查档案,走访毕业生所在院系任课老师、辅导员和同学,充分了解毕业生在校的现实表现和学习情况。


3、体检。对通过考察的毕业生统一组织进行体格检查和心理测验。

4、知识能力测评和体能素质测试。考察、体检合格者参加统一组织的知识能力测评和体能素质测试。

5、签订协议书。将各方面都符合接收条件的毕业生情况汇总后,经总队研究,择优确定接收对象,报武警总部同意后,签订有关协议书。
四、有关待遇
毕业本科生和研究生接收到部队后,先到武警部队有关院校培训半年或一年(补充到军政指挥岗位的培训一年,补充到技术岗位的培训半年),本科生确定为副连职、授予中尉警衔,研究生确定为正连职、授予上尉警衔,在武警广东省总队系统内分配工作。

联系地址:武警广东省总队干部处
邮编:510660
联系人:黄建光020-85129233
陈爱玉020-393323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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