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凡 发表于 2009-9-11 09:20:10

2009年广州市越秀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属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充实我区文化事业单位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依据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特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岗位、人数
具体见《越秀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属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见附件)。请登陆中国广州人事网www.gzpi.gov.cn、广州越秀区公众信息网www.yuexiu.gov.cn查看。
二、招聘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对象:符合职位要求的社会人员和应届大学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广州市人事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穗人发〔2005〕131号)的基本条件。非广州市常住户口人员(含增城市、从化市)应符合《广州市人口准入基本条件》。工作时间计算至2009年8月31日止。
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的公民;
②拥护中国GCD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③具有一定的专业技能、组织管理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
④身体健康;
⑤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通过考试拟聘用的人员应提供由广东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学位鉴定证明(可在资格验证时提供)。
说明:“应届”指2009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含持有效暂缓就业协议书的往届毕业生);“社会人员”指除应届生以外的符合招聘公告中所规定条件的其他人员。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1、本次采用网上报名形式。应聘者请登录中国广州人事网(www.gzpi.gov.cn)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9月14日(星期一)中午12:00至9月19日(星期六)下午17:00。应聘者通过网上支付系统缴交报名费、考务费共计50元。缴费截止时间为9月20日(星期日)下午17:00。
2、每个职位的计划聘用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须达到1:3以上(含1:3)才能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职位的招考。
3、每位应聘者限报1个单位的1个职位(社会人员须在备注栏中注明档案所在单位名称、详细地址和邮政编码)。
4、因未达到规定报考人数而取消相应职位招聘的应聘者将退还已缴纳的报名费及考务费;因应聘者个人原因未能参加考试的不予退费。
5、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副高及以上职称的报考者在完成报名程序并缴费成功后免笔试直接进入资格审查(不受资格验证比例限制),免笔试人员所修学的专业和职称必须与应聘的职位相对应。
(二)考试办法及有关说明
1、笔试
(1)打印准考证。9月23日(星期三)中午12:00起,通过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免考笔试人员交费后无需打印准考证)。
(2)笔试时间和地点:9月26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地点、要求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理论、时事、法律及历史文化等相关基础知识等,题型分为主观题和客观题,时间为150分钟,满分100分,采取闭卷考试形式。
(4)笔试成绩公布。9月30日(星期三)在中国广州人事网(www.gzpi.gov.cn)、越秀区公众信息网(www.yuexiu.gov.cn)上公布应聘者的笔试成绩。
(5)确定进入资格验证人员。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各职位招考人数1:10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验证人员名单,报名比例低于1∶10的已开考职位,所有参加笔试人员均进入资格审查(笔试缺考及成绩为零分者除外),并在公布笔试成绩时一并公布。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只做为能否进入资格验证的依据。
(三)资格验证
1、报名应聘人员须上网打印本人报名表同时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作为资格验证的依据:
(1)社会人员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计划生育证明、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历学位鉴定证书以及本人简历。越秀区专职社区工作者还须提供劳动合同或所在单位用工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2)应届毕业生提供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暂缓就业的毕业生提供暂缓就业协议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历学位鉴定证书等证件,广州生源的毕业生(不包括从化市、增城市)还要提供户口簿。
2、资格验证时间及地点。
时间:10月13日(星期二)上午9:00至11:30,下午2:30至5:00。采用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资格验证。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署前路8号(越秀区图书馆)一楼大厅。(地铁1号线东山口站A出口)
3、应聘者现场确认个人报名表。通过资格验证的应聘者必须对报名表及个人申报的资料签署承诺意见。
4、符合免考笔试,直接进入面试、专业技能测试人员也须携带相应材料同时进行现场资格验证。
5、通过现场资格验证者方可参加面试及专业技能测试。
6、参加笔试并通过资格验证进入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的人员,还需现场缴付30元的专业技能测试考务费(免笔试人员除外),因个人原因不参加技能测试的人员不退还考务费。
7、符合条件进行资格验证而不参加验证的人员视作放弃专业技能测试、面试资格。按照规定将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四)专业技能测试
1、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进入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采取笔试、实际操作考试(具体职位测试形式以通知为准),满分100分,按60%计入总成绩。
2、专业技能测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者掌握本专业理论、专业特长及“高”、“新”知识技能等。
3、专业技能测试时间:10月16日(星期五)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将在中国广州人事网(www.gzpi.gov.cn)、越秀区公众信息网(www.yuexiu.gov.cn)上公布,同时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考试时间及地点。
(五)面试
面试满分100分,按40%计入总成绩。参加面试人员依据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根据招聘职位数1:5的比例,按高低顺序确定。
1、面试方式:采用演讲、答辩的形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心理素质、综合能力及学术水平,时间为10—15分钟。
2、面试时间:2009年10月20日(星期二)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10月21日(星期三)上午9:00至12:00;
3、面试地点:广州市署前路8号越秀区图书馆九楼。(地铁1号线东山口站A出口)
4、面试成绩:现场书面通知考生。
(六)体检和考核
专业技能测试及面试合计的总成绩达60分及以上应聘者方可进入体检和考核。
以总成绩的高低排序,按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省人事厅、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粤人发32号)。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方面。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按面试及专业技能测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经过笔试、面试、专业技能测试、体检及考核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越秀区公众信息网(www.yuexiu.gov.cn)上公示,公示时间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满符合条件人员办理相关接收手续。应聘者本人放弃的或在三个月内未能配合单位办理好相关调配及聘用手续的视为本人放弃,并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通过考试被聘用的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实行人员聘用制,聘用期间按所聘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同时实行试用期,工龄满一年以上的社会人员试用期为半年,应届毕业生或工龄未满一年的社会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本公告由越秀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87667615(越秀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监督电话:87615152(越秀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纪委办公室,地址:越秀区署前路8号916室)



广州市越秀区人事局
越秀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二OO九年九月十日
附件:越秀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属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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