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察在线 发表于 2009-12-12 17:41:19

2009年中国刑事警察学院

本帖最后由 督察在线 于 2009-12-12 17:48 编辑

(2009年中国刑事警察学院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正在印制中,为不影响考生报名,请考生按照须知内的条件自己掌握报名,并随时关注我院网站)
一、 招生名额及专业设置侦查学专业40人(其中女生2人),刑事科学技术专业40人(其中女生2人)。二、招生对象及专业、学位条件(一)招生对象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报考我院第二学士学位:1.思想进步,品德优良,作风正派,组织纪律性和法制观念强,勤奋学习,身体健康,志愿献身公安事业。2. 已获得学士学位的2008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2009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要由所在学校授予学位审批部门根据考生能否获得学位出具证明,年龄不超过24周岁(1985年6月1日以后出生)。3.已获得学士学位的在职公安民警,年龄不超过28周岁,男女不限。(二)专业条件、考试科目侦查学专业:主要招收非侦查学专业的文、理、工科大学本科毕业生;刑事科学技术专业:主要招收非刑事科学技术专业理、工、医科大学本科毕业生。(注:各专业不招艺术、体育、旅游管理、市场营销、水产养殖、城市规划等类似专业及部队院校考生,限报英语语种。)考试科目以及参考书目:刑法学:《刑法学》(第二版)(普通高等教育“十五”国家级规划教材)主编高明暄、马克昌,执行主编赵秉志,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8月出版。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2002年修订版)(高等政法院校规划教材)主编樊崇义,副主编卞建林,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2月出版。考试以基础知识为主,题型为单选和多选题。

三、报名时间、办法、通讯地址报名时间:自公布之日起,考生可选择函报或现场报名。报名办法:1.登陆http://www.ccpc.edu.cn下载《中国刑事警察学院2009年第二学士学位考生报名登记表》,按表中有关要求详实填写、贴好照片(考生报名、面试、准考证所用照片要一致,便于录取后核对),应届考生所在院系就有关内容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2.应届考生需提供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往届生需提供身份证、本科毕业证、学士学位证复印件。3. 考生需提供考生本人及直系亲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违纪的书面材料。4.在职公安民警除需提供身份证、警官证、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外,还要提供本人所在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和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的书面材料。通讯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塔湾街83号(中国刑事警察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编:110035联系人:牛承义
联系电话:024-86982243电子信箱:zhaosheng@ccpc.edu.cn四、面试、考试地点面试、考试时间:2009年5月30日面试,5月31日考试。面试考试地点: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塔湾街83号(中国刑事警察学院)


出处:http://210.47.128.9:8080/dede/ht ... /2009/1211/132.html

lqywer 发表于 2009-12-12 17:57:31

可惜咱不是全日制本科啊{:5_551:}

sx20090806 发表于 2009-12-12 18:59:46

公大也有二学位的考试,自考的学士学位行不行?

lqywer 发表于 2009-12-12 20:37:44

后悔啊 没拿到学位 只有本科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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