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凡 发表于 2010-1-29 09:43:27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招聘方案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系湖南省教育厅主管的副厅级全额拔款事业单位,学校座落在长沙市香樟路22号。

根据湖南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湘人发171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民政、社工、殡仪、康复等专业类教师,现将招聘实施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招聘工作在省人事厅、院党组的指导下,在院纪检、院工会等部门的监督下,由院组织人事处会同科研处、教务处负责组织协调整个招聘工作事宜。
二、招聘原则: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教学、科研骨干。
1、思想素质好、业务能力强,了解并热爱高职教育事业并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遵守国家法律及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工作能力和业务知识,能完成岗位工作目标,已取得或经过培训后取得相应的上岗资格证书。
4、诚实守信,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无生理或心理疾病。

5、所有应聘人员均要求在2010年7月1日前取得相应的全日制学历学位,研究生所学专业与本科所学专业要一致。


四、招聘具体计划(见附表)
五、招聘工作程序
(一)发布信息: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事编制网站、中国研究生人才网、中国高校教师招聘网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时间、方法
1、报名时间:2010年1月28日至2010年7月1日。
2、报名地点:长沙市香樟路22号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
3、报名方式:请将个人简历及相关证件的复印件及联系方式函寄或通过Email传到我院组织人事处。
(三)考试方法
1、开考比例
岗位招聘人数与岗位报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低于1:3的比例,取消招聘计划。特殊岗位确属急需进人,经报请主管部门和人事行政部门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2、考试方式
采取笔试、试教、面试等方式进行。考点设在本院,笔试、试教的时间及具体事宜我们将以电话或邮件的方式通知到各应聘人员。参加考试时请携带相关资料原件。
3、笔试
笔试主要对应聘者的写作水平进行测试。
4、试教
试教主要对考生的专业实务能力、应变能力、表达能力等方面进行评价。 (来源:高^校人才网)
5、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素质,面试原则上按不低于1:2的比例进行。
6、体检
根据笔试、试教、面试综合成绩排名先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有体检不合格者,按报考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递补。
六、公示
根据笔试、试教、面试、体检和综合审核结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事编制网站公示一周。

七、聘用及待遇
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被聘人员享受事业单位编制内同类人员同等工资待遇。
联系人:刘老师张老师
地址:长沙市香樟路22号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
联系电话:0731—82804496传真电话:0731—82804325
Mail:zzrsc@163.com

附件:1、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公开招聘职位计划表一
2、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公开招聘计划表二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
二O一O年一月二十八日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招聘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