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9年基层政法干警终止协议条款有关问题的若干解释
最近,在论坛上看到了网友发的帖子,帖子中说到有关2009级基层政法干警试点班存在淘汰率问题。现在将2009级基层政法干警协议书中有关终止协议,由学生自主择业的有关条款发给大家参考参考2009年公安民警招录培养改革试点班定向培养协议书
甲方: 培养院校
乙方: 被培养人
丙方:省公安厅
丁方:定向单位
大家仔细阅读一下。 {:5_557:}沙发 {:5_553:} 霸王条款 {:5_557:}有保存价值.....谢谢...当时签字是忘拍下来了.... {:5_557:} {:5_557:} 骗死人不偿命 说的都是屁话 有种去国考啊 回复 10# ahxzf
请文明回帖,什么素质。。。悲哀。刚申请的小号就来装XX了?你不受欢迎。 够狠,支持下 够狠的啊 考上来这些人经过的这些个考试程序一点都不比省公务员简单 并且还附加了文综考试 体检比其他公考都严 两年后如果真有人被淘汰那个人肯定要疯的 因为他被耽搁了两年 而且即便顺利毕业 将来的归宿不过就是向下派出所 极少会留在县里面的 整天就是谁家牛丢了 谁家猪吃人家地里庄家这些事,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正当非正当的手段 到时肯定到要用上的{:5_552:} 上班了就靠自己了,加油努力等到服务9年期满,怎么着也能混个指导员、副所长、副中队长、中队指导员之类的吧{:11_529:} 啥都不说了,绝对是霸王条款! {:5_557:} {:5_556:} {:5_553:} 黑。 这个 我怎么没签协议啊? 觉得很正常啊 只要在学校好好的这些规定不等于没有吗 做学生就得有个做学生的样子 {:5_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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