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之家 发表于 2010-4-26 09:44:03

中共湖南省娄底市委党校2010年公开招考教学人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和充实市委党校(市行政学院)教师队伍,决定2010年招考3名教学人员。
一、招聘专业岗位、人数法学、汉语言文学、党的建设各1名
二、报名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守宪法和法律3、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行4、热爱党的干部教育事业5、第一学历是本科毕业,且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年龄在32岁以下(1978年1月1日后出生)6、身体健康7、专业相关的博士可免笔试,但必须试讲,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1、报名时间:2010年4月20日至5月25日。2、报名地点:中共娄底市委党校组织人事处(不实行网上报名)。3、市委党校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再报市委组织部复审。4、报名时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原件(应届毕业生持学校证明)及复印件,并由指定数码相机现照,交照相费20元,同时填写公开招考报名登记表,交考务费150元。资料费按实收取。
四、考试1、笔试笔试科目为公共综合知识及写作(1500字)二项,各门满分为100分,笔试时统一命题,统一制卷,阅卷评分。笔试时间暂定为6月26日。2、试讲和面试各专业岗位取笔试成绩前3名参加面试和试讲。试讲按专业命题,准备一小时,试讲40分钟,试讲后面试20分钟。3、总成绩:笔试成绩占60%,试讲成绩占20%,面试成绩占20%,合成总成绩。
五、体检按总成绩排名1:1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有体检不合格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体检的有关费用由受检人自理,有关体检的事项另行通知。六、考察体检合格人员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由市委党校组织对其思想政治表现、综合素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七、审批聘用拟招聘人员按规定报批后,由市委党校签订聘任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并实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后再办理正式聘任手续。具体事项请咨询中共娄底市委党校组织人事处。咨询电话:8322351(办公室)吴老师:15973830189李老师:13873802848中共娄底市委党校娄底市行政学院2010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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