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凡 发表于 2010-6-8 13:56:53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管理局2010年公开招聘基层工作人员简章

为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桂政发45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桂人发22号)有关精神,结合我区基层公路管理部门具体用人需求实际,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经自治区编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2010年我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5名,充实到基层公路管理部门。招聘岗位及要求(见附件2)。
三、招聘条件及范围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
(三)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和个人奉献精神;
(四)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能力的区内外高等院校应届本科以上毕业生(全日制)、历届本科毕业生或获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员;
(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身体健康,年龄在30周岁(1980年6月7日以后出生)以下,获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应聘者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1975年6月7日以后出生)以下。
四、招聘方式
根据桂人发〔2006〕22号文精神,我局拟采取以下三种方式进行招聘:
(一)对应届本科毕业生,采取参加各类高校应届毕业生双向选择会或与有关高等院校联系洽谈的方式,与取得学士以上学位、专业对口的应届毕业生签订聘用意向协议后,直接进入面试或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程序;
(二)对历届本科毕业生,采取笔试与面试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择优聘用;
(三)对获得硕士以上学位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应聘人员,采用面试、考察等方式,平等竞争、择优聘用。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要求:一般通过现场报名,也可通过邮寄或电邮方式报名,凡符合条件自愿报名人员须递交《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管理局2010年公开招聘基层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见附件1),以及同底2寸正面免冠近照2张,并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明、就业协议书(2010年应届毕业生提供)、个人简历各1份。电子信箱:gxgljzzc@163.com;地址:广西南宁市云景路3号广西公路管理局政治处收,邮编:530012,联系电话:0771-2115850、2115883。应聘者可直接从广西公路管理局网站下载报名表。报名时间:2010年6月7日至25日。
2、应聘者按综合类(含中文、法律、财务、计算机等相关专业)和路桥类(含机械及相关专业)进行报名。每个应聘者根据个人的专业、特长只能报考1个岗位。同一职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3:1。如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桂人发22号文第十一条执行。
3、资格审查:区局招聘办根据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在报名后两个工作日内提出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招聘单位不得拒绝报考;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及时向报考人员说明理由。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资格审查时间:2010年6月7日—30日。
(三)笔试
1、历届本科毕业生应聘人员的笔试内容为:专业基础知识(主要包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专业操作技能知识等)及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满分各为100分。
2、笔试由自治区公路管理局统一组织实施。招考岗位与报名人数的比例达1:3以上方可开考。笔试地点设在南宁市,考试具体地点和时间另行通知。
3、根据笔试成绩,划定合格分数线,并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和广西公路管理局网站上进行公布。不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确定为面试人选。
(四)面试
1、面试人员的确定。应届本科毕业生根据报名情况和招聘岗位数按应聘人员综合素质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参加各类高校应届毕业生双向选择会或通过与有关院校联系洽谈,与取得学士以上学位、专业对口的应届毕业生签订聘用意向协议的人员,直接进入面试。历届本科毕业生根据招聘岗位数及笔试合格分数线,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由自治区公路管理局统一组织实施。面试工作在统一的时间和指定的地点内进行。
面试采取以结构化为主的方式进行。测试内容主要包括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计划组织能力、预测应变能力、人际关系协调能力、情绪控制能力等,报考路桥、财会、计算机等专业技术岗位的考生增加相关专业知识。面试考评组考官一般为7~9人,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有关专家组成。路桥类面试考评组专家成员的比例不少于考官总数的三分之一。
3、应聘者面试时须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就业推荐表和报名登记表原件,经核对无误后方能进入考场。
4、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达6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体检、考核人选。
5、现场监督。成立面试现场监督组,监督组成员2-3人,由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人事及纪检监察人员、职工代表组成。
6、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招考岗位上没有笔试成绩合格人员或比例为1:3的职位人选面试成绩没有达到60分的,应当进行调剂。调剂人选的范围为同一报考条件下其他职位上面试成绩达到60分且未进入体检和考察阶段的人员。调剂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
(五)体检
1、体检人选的确定。应届毕业生根据招聘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历届毕业生根据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面试成绩相同,未能确定体检人选的,通过加试专业知识的办法确定体检人选。
2、参加体检的人员由我局统一组织到县(市、区)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3、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负担。
4、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可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考核
1、体检合格的考生全部进入考核。考核内容主要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等情况,并对考生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考核应成立考核工作小组,每组应有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核小组要对各方面的意见进行分析,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准确把握被考核对象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予以评价。考核结束后要形成书面材料,明确提出考核意见,并将考核材料报区局招聘领导小组。
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考生的聘用资格:
(1)有犯罪前科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2)有政治、经济或其他违法违纪问题;
(3)发现有其他较严重疾病;
(4)不符合报考职位资格条件的;
(5)截止2010年7月30日,未能取得拟招聘职位所需学历、学位的;
(6)近三年年度考核中有不称职(不合格)、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等次的;
(7)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8)其他不能聘用的情况。
2、如考核出现不合格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1、自治区公路管理局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按面试成绩、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和广西公路管理局网站上公布,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拟聘人员姓名、性别、毕业院校或者工作单位、监督电话等。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报有关部门办理聘用、入编手续。
2、被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受聘人员为初次就业的高校毕业生,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受聘人员为半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3、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4、被聘用人员实行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具体办法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六、招聘纪律
(一)自治区公路管理局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考试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聘在本单位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监察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工作。招聘工作人员、考官、体检医务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如遇与自己有上述亲属关系的,应当回避。
(三)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报考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报考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违反《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桂政发〔2005〕45号)等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四)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调离工作岗位或相应的行政处分。
对违反招聘纪律或不具备招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并在2年内禁止参加应聘我区公路系统事业单位岗位考试。
本简章未尽事宜由区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一○年六月一日
附件:
1、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管理局2010年公开招聘基层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2、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管理局2010年公开招聘专业及要求一览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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