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anglijun 发表于 2012-11-15 15:10:10

2012攀枝花市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面试资格复审递补

按照中共四川省委政法委、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中共四川省委编办、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公安厅、四川省司法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公务员局《2012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录公告》规定,现就个别职位递补考生进入面试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递补考生
  1、公安法制职位(职位编码11020302)递补考生高兴(男,准考证号1102510400107)进入资格复审。
  2、侦查学(一)职位(职位编码11030303)递补考生付娃(男,准考证号1103510400205)进入资格复审。
  3、治安学(一)职位(职位编码11030305)递补考生邓大军(男,准考证号1103510400805)进入资格复审。
  二、请上述递补考生于2012年11月15日下午6点前主动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处联系,并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逾期视为自动放弃递补资格,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联系电话:0812—3325133
  中共攀枝花市委政法委 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攀枝花市公安局
  2012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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