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anglijun 发表于 2012-11-15 15:12:00

2012甘孜政法干警递补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及有关事宜的公告


中共甘孜州委政法委中共甘孜州委组织部中共甘孜州委编办甘孜州教育局    甘孜州公安局    甘孜州司法局甘孜州财政局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甘孜州公务员局关于2012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公安机关)递补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及有关事宜的公告我州2012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公安机关)资格复审工作已结束。根据省委政法委、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2012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录公告》规定,经州委政法委、州委组织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公务员局研究,决定对资格复审不合格和放弃资格复审出现的缺额进行递补,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递补资格复审时间: 2012年11月15日;(上午9:00-下午5:30)未在规定时间参加递补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二、递补资格复审地点: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联系电话:0836-2835269)三、考生需携带的资格复审材料递补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考生,需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2012年四川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报考信息表》一份(贴上照片)、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了学位要求的职位)、退伍证、户籍证明(明确了招收范围的职位)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手续。其中,几种特殊报考对象,还须具备以下手续:1、事业、企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中,试用期(见习期)未满参加本次招考的,须出具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2、委培生、定向生须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3、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四、递补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即可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递补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附:2012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公安机关)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名单中共甘孜州委政法委   中共甘孜州委组织部    中共甘孜州委编办甘孜州教育局          甘孜州公安局         甘孜州司法局
甘孜州财政局   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甘孜州公务员局
二○一二年十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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