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anglijun 发表于 2012-11-15 15:30:30

关于2012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录体能测评有关事宜的公告

按照中共四川省委政法委、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中共四川省委编办、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公安厅、四川省司法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公务员局《2012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录公告》的规定,现将2012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录体能测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体能测评对象所有参加2012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录的面试人员均要参加体能测评。二、体能测评时间和地点1、体能测评于面试后第二天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体能测评通知书》。2、《体能测评通知书》将于面试时在面试侯考室进行发放。三、体能测评标准体能测评按人社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和国家公务员局《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次数的函》(国公局函〔2012〕1号)执行。体能测评不计算分值,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体能测评不合格的考生,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本公告由泸州市公务员局、泸州市公安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请向泸州市公务员局(电话:0830-3103203)或泸州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处(电话:0830-3199123)咨询。 附件:《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                   中共泸州市委政法委员会  泸州市公安局    泸州市公务员局 2012年11月9日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关于2012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录体能测评有关事宜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