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凡 发表于 2010-9-24 16:00:14

招教考试—教师职业道德评价的原则

第二节教师职业道德评价的原则
教师职业道德评价的原则是在进行教师职业道德评价的过程中必须遵循的基本要求。只有在教师职业道德评价过程中严格遵守评价的客观性、科学性、教育性原则,才能将教师职业道德评价引上正轨,发挥评价的积极作用。
一、方向性原则
方向性原则是指教师职业道德评价要体现社会主义的性质,坚持社会主义方向,有利于广大教师提高社会主义的思想觉悟和道德水平。
社会主义方向性是我们开展教师职业道德评价的最根本的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在教师职业道德评价中,贯彻方向性原则应注意做到以下几点:首先,必须坚持社会主义的办学方向。其次,要体现社会主义的教育价值取向。最后,要坚持评价过程中的社会主义方向。在教师职业道德评价的整个过程中,我们始终都应坚持社会主义方向。
二、客观性原则
评价的客观性原则是指在进行教师职业道德评价的过程中,必须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真实、客观地反映教师职业道德的实际情况。尊重客观事实,实事求是地反映事物的本来面目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基础。
贯彻评价的客观性原则,首先要求评价者要对评价对象进行广泛调查、全面收集资料,并严肃、认真地整理资料,按照客观、统一的标准进行评价。其次,要求评价者注意评价对象的个体差异性,从实际出发。最后,评价人员在评价时要做到公正、客观。
三、科学性原则
评价的科学性评价原则是指在教师职业道德评价的过程中,评价者要以客观事实为基础,严格遵守评价科学和教育科学的客观规律,恰当运用现代科学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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