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凡 发表于 2010-12-14 12:20:46

南京市燃气管理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燃气行业管理,根据《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宁政办发103号),经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所属南京市燃气管理处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编制内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一、招聘单位简介南京市燃气管理处于1992年经南京市编制委员会(宁编字163号)批准成立的全民事业性单位,现主要职责和任务是:负责行业规划编制、行政许可初审、参与行业法规政策制定、开展行业统计和科技信息化工作;负责燃气行业安全、保供、服务、稳定、设施建设等方面的日常监管;负责依法对市场检查和行政执法等工作;负责行业行风建设、文明创建等工作。单位地址:龙蟠中路418号四楼。二、招聘岗位、数量及资格条件(一)招聘岗位、数量:专业技术岗1人。(二)招聘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自觉遵守法纪和社会公德,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行,身体健康。2.计算机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3.取得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4.具有一定网络管理实际操作经验。5.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0年12月14日后出生),本市城镇户口,有相关工作经历两年以上者。三、报名方法(一)报名方式:由南京市燃气管理处组织,采用现场报名方式。(二)报名时间:2010年12月20日~25日(9:00-16:30)。(三)报名地点:南京市燃气管理处(地址:龙蟠中路418号四楼办公室。联系电话:84632480、84494022)。(四)应聘者报名时应提供以下材料: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英语等级(本科六级)、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身份证、工作简历、各类奖励和与专业相关的工作成果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4.国家及省市相关执业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5.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两张。招聘单位进行现场验证和资格初审,办理报名手续,并留取复印件(复印件均不退还)进行资格复审,合格者,电话通知领取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供个人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四、考试方式及内容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在市住建委的指导下,由招聘单位组织。(一)笔试:笔试开考比例为1:5。笔试内容以公共基础知识和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知识为主。不指定大纲和教材。笔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二)面试: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岗位招聘数1︰3确定面试人选,内容以时事政策、法律常识、社会知识及相关专业知识为主。笔试、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三)总成绩计算:按照笔试、面试各占50%计算总分。五、体检、考察和公示(一)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不合格者依次递补。(二)经体检、考察合格,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市住建委网站(http://jw.nj.gov.cn/webpage/index.jsp)和市燃气管理处网站(www.njgas.cn)上公示七天,接受社会监督。六、聘用公示无异议者,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七、公开招聘咨询和监督电话咨询电话:025-84632480、84494022;监督电话:025-83753461。

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10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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