灰色肩章研发试题二
本帖最后由 灰色肩章 于 2011-2-7 13:58 编辑多选:
以下哪些人违反治安管理,不执行拘留
A13岁的甲某
B17岁的乙某
C精神病人丙某
D怀孕的丁某
E71岁的戊某
答案:DE
治安处罚法
第二十一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七十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本条款应做如下理解:1、这几种人违法治安管理的,该拘留的还是要作出拘留决定的,也就是说,他们受到了拘留处罚 2、但是,在执行上,不对这几种人执行而已。
3、不执行拘留是专有所指的! A错,13周岁的人不负责任,也就是说,13周岁人违反治安管理,根本都不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不能处以拘留,根本不存在不执行的问题!B错,必须有初次违反的限制条件。C错,理由同A。 D对E对
ADE ADE
B项得是初次违反
C项精神病人处在发作期患病的程度不能辨认或不能控制自己 1345 1345 ADE acde ADE ADE ADE ADE
145 ACDE ADE ADE ADE ADE ADE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于四种人不执行行政拘留:一是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14以下就更不用提了。。);二是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三十七十周岁以上的;四是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由此来看是ADE B需要是初犯 至于C的精神病此条没有涉及 从后面治安管理适用原则中关于精神病患者的规定来看 必须一是正处于精神病正在发作时 二是必须患病的程度是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的行为的程度 尤其是间歇性精神病患者 正常期间的行为是要受到处罚的 所以C不能选 支持22楼,
此题至今未见满意的答案!继续吧!好好想想! ADE ade DE
A13岁的甲某 貌似13岁不构成违反治安管理 也就没有 执行不执行的说法吧
C精神病人 说的不严谨 没说明是否发病期间
B简单不说了 ADE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况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的,不执行行政拘留: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2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3七十周岁以上的;4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意一周岁婴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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