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凡 发表于 2011-2-13 17:58:34

广东商学院(广州)2011年公开招聘教学科研岗位人员公告

一、学校简介
广东商学院1983年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经过27年的建设,学校已成为拥有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和本科生22837人、教职工1416人的省属重点建设院校,是广东和华南地区经、管、法人才培养基地和科学研究基地。本科毕业生总体就业率稳居全省高校前列,其中2006-2010年分别达到99.39%、99.10%、99.20%、99.04%、99.54%。2007年底,学校通过国家教育部组织的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并获得“优秀”。
学校现有广州校本部和三水校区两个校区,占地面积2383亩。校本部毗邻广州国际会展中心,三水校区位于风景秀丽的佛山市云东海旅游经济区。现有校舍建筑面积41.55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0262万元。图书馆藏书295.72万册(含电子图书108.64万册),建有先进的数字化图书馆和广东省高校经济、管理、法学数字化教育教学资源分中心。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1009人,其中正高职称196人、副高职称298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256人。111人入选广东省高校“千百十工程”培养对象,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3人,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4人,2人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
学校建成以经济学、管理学、法学为主体,经、管、法、文、理、工、教等多学科协调发展,并具一定特色和优势的的学科体系。目前有5个省级重点(扶持)学科、5个硕士一级学科(二级学科硕士点达31个)、4个专业学位硕士点。现有省级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2个、省级重点实验室1个、广州市重点研究基地1个。根据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中国大学评价》,学校经济学、管理学、法学三大主体学科连续七年进入全国高校“百强”行列,2010年分列第53、81、54位。
学校学术研究不断取得新进展,2006年以来共获得各级各类科研项目615项,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0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3项、省部级项目215项、横向课题237项,省部级以上人文社科课题数位居广东省属高校前列;发表学术论文7030篇,其中权威刊物46篇、核心期刊2459篇,被SCI、EI、ISTP三大检索收录128篇;出版各类著作219部,其中学术专著115部、教材30部;获得优秀科研成果政府奖励21项,其中省部级以上13项。《广东商学院学报》为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中国人文社科学报核心期刊和全国百强社科学报。
学校现有17个教学院部,50个本科专业,其中国家级特色专业5个、省级特色专业10个、省级名牌专业7个,特色专业和名牌专业数居省属高校前列。经济与管理实验教学中心为全国首批两个经管类国家级示范中心之一。建成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个、国家级教学团队1支、国家级精品课程1门、国家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2门、省级精品课程10门。2006年以来,获得教研教改项目248项,其中省部级19项;出版自编教材75部、教学指导书5种,其中获得国家级立项独立主编教材9部、获省部以上奖励的独立主编教材9部;2009年获得第六届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1项。
学校高度重视对外交流与合作,先后与世界各地30多所高等教育机构建立了友好关系,是列入教育部“1+2+1中美人才培养计划”的高校之一。与加拿大多伦多大学、英国罗汉普顿大学等多所国外高校开展学分互认、本硕连读等合作项目。
二、招聘职位
本次公开招聘教学科研职位共40个,具体职位见附件(广东商学院2011年招聘教学科研岗位一览表)。
三、薪酬待遇
遵照国家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各类人员薪酬标准。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品德高尚,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2)身体健康;
(3)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具备从事高校教学、科研和管理的基本素质。
(4)应聘专任教师岗位的,原则上要求本、硕、博学习阶段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均为“211工程”院校毕业(应聘艺术类专任教师岗位的,专业性艺术院校也可)。
(5)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有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得应聘。
(6)各岗位要求详见附件。
2.报名方式
采用信函报名方式。符合条件者请将应聘材料直接邮寄至广东商学院人事处,也可将应聘材料邮寄至有关二级学院、科研单位。每位应聘者只能填报一个岗位。
3.报名时间
2011年3月1日-3月15日接受报名,截止时间以邮局邮戳时间为准;若相关岗位招聘未满员,再次接受报名时间另行公布。
(二)资格审查
根据实际报名人数,广东商学院人事处及相关二级学院、科研单位于2011年3月中旬组织专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主要根据岗位条件,确定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及时间在省人社厅网站和学校人事处网站上予以公布。
(三)面试
相关二级学院、科研单位根据报名情况,于2011年3月下旬组织应聘人员试讲或作学术报告,并根据试讲或学术报告成绩排名,择优将应聘人员材料提交学校面试及研究。
(四)体检办法
学校根据面试成绩排名,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382号)执行。
(五)考察
根据体检结果,对应聘人员采取相应方式进行考察,了解其道德品质、学习情况、工作业绩及所获得的奖励、成果等方面的实际情况。
(六)公示
经面试、体检及考察合格后,将拟聘用人员在省人社厅和广东商学院人事处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如因体检或其他原因出现拟聘职位空缺的,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予以补录,补录时按规定在面试成绩合格的同职位应聘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并按规定对递补者进行体检、考察、公示。
(七)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有关问题说明
(一)应聘教授岗位的,可按照公开招聘办法,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单独组织招聘工作。
(二)应聘者需提供的材料(请认真填写并将以下材料按顺序整理装订成套或夹好):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份(可登陆广东省人社厅或广东商学院人事处网站下载)。
2.个人详细简历一份,包括通讯地址、邮编、电话、e-mail地址;主持、参加的科研项目(附项目批文复印件),科研成果(附3篇代表性论文的期刊封面、目录、全文复印件,著作的封面、目录、封底复印件),获奖情况,学术兼职(附主要学术兼职证明复印件),系统讲授的主要课程,今后工作设想等。
3.学历、学位、成绩单、职称证书、身份证、获奖证书的复印件。
(三)应聘者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协议无效,必要时追究个人法律和经济责任。
(四)硕士或博士应届毕业生原则上是指2011年6月30日前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对未能按时毕业并取得学位者,所签聘用协议将自动失效。
(五)年龄的计算时间截至2011年6月30日。
六、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咨询人:广东商学院人事处苏老师、王老师
办公地点:广东商学院办公楼507室
办公电话:020-84096802
邮寄地址:广州市海珠区赤沙路21号广东商学院
邮政编码:510320
(二)举报或投诉电话:020-84096824庞老师

附件:广东商学院2011年招聘教学科研岗位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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