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min 发表于 2013-7-22 11:27:25

深圳市宝安区文体旅游局2013年7月招聘普通雇员的公告

根据《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招聘实施细则》(深人规〔2009〕4号)有关规定,经宝安区人力资源局核准,我局下属事业单位区图书馆拟招聘1名专业技术雇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应聘人条件及要求(一)资格条件1、符合《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招聘实施细则》规定的雇员招聘基本条件;2、符合《宝安区文体旅游局招聘普通雇员岗位表》(附件1)规定的资格条件;3、应聘者须持有有效的《深圳市普通雇员基本素质测试合格证(A类)》;4、应聘人员最高年龄计算及《深圳市普通雇员基本素质测试合格证(A类)》有效期截止到2013年7月31日。(二)下列人员不得应聘1、尚在党纪处分期内、尚未解除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2、在招聘过程中有ZB(用欺骗的手段做不合法或不合规定的事 )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3、其他根据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应聘的。二、报名及资格初审(一)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1、时间:2013年7月23日至25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2:00至6:00;2、地点:宝安区体育馆三楼东区314房,联系电话:0755-27869921。(二)资格初审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初审。由区文体旅游局办公室审核应聘人提供的材料,判定是否符合应聘条件。报名资料由招聘单位留存。应聘人须提交如下资料:1、《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雇员报名表》(原件,附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一张,空表见附件2);2、《深圳市普通雇员基本素质测试合格证》(原件);3、身份证或户籍本(验原件,收复印件);4、学历、学位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5、《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空表见附件3);6、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原件);
7、证明应聘人符合职位规定条件的其他材料;8、业绩、获奖等证明材料(自愿提供)。三、确定面试人选经资格初审后凡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报名人员进入面试,面试人选名单将于资格初审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宝安区文体旅游局网站公布(网址:http://wtlyj.baoan.gov.cn/)。四、适岗能力测评、资格复审及考核(一)测评方式和内容1、方式:面试;2、内容:招聘岗位相关知识;3、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二)结果公布根据面试、资格复审和考核结果等额确定招聘人选,人选名单将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宝安区文体旅游局网站公布。五、体检体检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均由区文体旅游局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六、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由宝安区文体旅游局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七、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将于考察结束2个工作日之后在区文体旅游局网站公布,公示时间为7日。八、聘用用人单位为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并在公示结束后2个月内备齐规定资料报同级人力资源部门备案。九、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招聘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行。十、宝安区人力资源局监督电话:27664433,27663699。十一、本公告由区文体旅游局负责解释。附件:1、宝安区文体旅游局招聘雇员岗位表2、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雇员报名表3、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


宝安区文体旅游局2013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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