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 发表于 2014-3-11 10:54:36

贵州省六盘水师范学院2014年人才引进方案

为确保2014年度六盘水师范学院人才引进工作顺利进行,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引进原则
(一)坚持严控编制、计划进人的原则;
(二)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原则;
(三)坚持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四)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的原则。
二、引进条件
(一)政治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与良好的品行。
(二)健康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和心理素质,能胜任本职工作。
(三)年龄条件
硕士研究生的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教授等高层次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
(四)业务条件
能够完成学校规定的工作任务,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能力或技能条件。
(五)其它条件
应届毕业生须在2014年8月30日前获得相应的学位,硕士研究生起点学历为全日制本科,且本科及硕士阶段教育均为211院校及以上。
三、引进流程
(一)引进人员请将个人简历发送到邮箱lpssfxyrsc@163.com(邮件名称和简历名称格式均为“高校人才网—应聘岗位—毕业院校—姓名”);人事处根据要求筛选简历并发送至相关用人部门;用人部门筛选简历后,电话通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或试讲;
(二)统一考核
考核包括用人部门组织的专业测试和综合面试。
专业测试和综合面试主要由用人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专业测试根据不同岗位的专业特点,采取试讲(答辩或技能操作)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专业基础知识、业务素质能力及潜能。综合面试主要考查引进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综合素质。用人部门专业测试须设立考核组,考核组不少于5人,考核组成员由用人部门、人事处、教师工作处、教务处有关人员组成。
(三)签订协议
人事处对用人部门提供的考察材料和应聘材料审核,经学院领导批准后,与应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
(四)正式聘用
新引进人才均有编制,经报市人社局审核批准后予以正式聘用,签订聘用劳动合同。其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聘用:
1、结业或肄业者或非统招统分的毕业生;
2、2014年8月30日前无法取得报到证或未在规定时间报到的毕业生;
3、在校期间受过警告及其以上处分者;
4、应聘教师岗位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不符合申请教师资格条件者;
四、引进待遇
(一)工资福利。执行国家及学院的相关规定。
(二)博士研究生及急需、紧缺专业硕士研究生待遇
1、博士研究生的待遇:学院若有现房,按市里相关标准提供一套住房;若需要自行购房,按照市里相关规定执行,市里提供购房补贴18万元,学院提供购房补贴12万元;若不购房,学院提供30万元安家费(分三年付清);另外提供科研启动费10万元(须申报有科研启动项目);有正式工作的博士配偶可办理随调安置工作。
2、急需、紧缺专业的硕士研究生的待遇:原则上安排周转房,一次性付安家费2万元。
(四)其他优惠待遇。按《六盘水市引进高层次人才试行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五)凡自愿来我院应聘的博士不受学科、专业的限制。
五、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贵州省六盘水市钟山区明湖路朝阳新村
联系人:陶老师张老师
0858-86028991898590328815286656856
来源:http://202.114.15.165/Display.aspx?ID=18497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贵州省六盘水师范学院2014年人才引进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