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 发表于 2014-3-22 08:41:30

2014山西大同纪检委和市检察院遴选公务员15人公告

 为探索建立来自基层的公务员培养选拔链,进一步优化市直机关公务员队伍的来源结构和经历结构,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市委组织部决定开展公开遴选公务员试点工作,为市纪委和市检察院公开遴选公务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开遴选范围及名额  1、在全市各县(区)及市直机关在编在岗的公务员中,为市纪委公开遴选10名公务员。  2、在全市各县(区)检察院在编在岗的公务员中,为市检察院公开遴选5名公务员。  二、报名条件与资格  (一)市纪委遴选公务员的条件与资格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热爱纪检监察工作,坚持原则,公道正派;  2、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的科级及以下公务员;  3、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3月1日以后出生);  6、身体健康。  (二)市检察院遴选公务员的条件与资格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  3、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具有国家司法考试职业资格证书(A证);  6、年龄在36周岁以下(1977年3月1日以后出生);  7、身体健康。  (三)不得报考人员: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与市纪委工作人员或市检察院机关工作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需要实行回避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有关资格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为截止日期。  三、公开遴选的方式和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报名与资格审查工作由市纪委、市检察院分别负责。报名采取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的有关表格可从大同党建网下载打印。  市纪委遴选报名与资格审查工作具体步骤和要求如下:  1、报名时间定于2014年3月18日上午8:00至3月24日下午18:00(周六、日不休息)。报名地点设在市纪委干部室。市纪委负责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和确认,对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报考者要告知原因。  2、报考人员应当如实填写《大同市纪委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一式两份。如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遴选资格。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等行为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3、考生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⑴本人二代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⑵近期红底免冠彩色一寸正面照片4张;⑶干部基本信息审核认定表、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及公务员登记表 (以上表格提供复印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印章),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任公务员以来的年度考核情况; ⑷公开遴选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  4、公开遴选报名人数与录用职位比例一般不低于5: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可以通过减少录用职位,使报名人数与录用职位达到规定开考比例,以形成有效竞争。  市检察院遴选报名与资格审查工作具体步骤和要求如下:  1、报名时间定于2014年3月18日上午8:00至3月24日下午18:00(周六、日不休息)。报名地点设在市检察院政治部干部处。市检察院负责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和确认,对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报考者要告知原因。  2、报考人员应当如实填写《市检察院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一式两份。如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遴选资格。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等行为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3、考生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⑴本人二代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⑵近期红底免冠彩色一寸正面照片4张;⑶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⑷干部基本信息审核认定表、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及公务员登记表 (以上表格提供复印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印章),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任公务员以来的年度考核情况; ⑸公开遴选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  4、公开遴选报名人数与录用职位比例一般不低于5: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可以通过减少录用职位,使报名人数与录用职位达到规定开考比例,以形成有效竞争。  (二)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笔试的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以及报考职位所要求的业务能力。  参加笔试的考生须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准考证。缺少上述证件或与报名时提交的个人信息不符者,不得参加笔试。所有考生中途一律不得离开考场,待考试结束后方可统一离开。笔试成绩在《大同党建网》上进行公布。  (三)面试。市委组织部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面试人选与遴选人数3:1的比例分别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参加面试人选名单在《大同党建网》上进行公布。面试满分100分。参加面试时,考生须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准考证。缺少上述证件或与报名时、笔试时提交的个人信息不符者,不得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在《大同党建网》上进行公布。  (四)组织考察。考察人选由市委组织部根据参加面试人员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考察对象与遴选计划数1.5:1的比例确定。如考察入围的最后一名考生考试综合成绩相同,则同时确定为考察人选。面试后考察前,如入围考生本人自愿放弃该职位,必须出具书面申请,市委组织部将根据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考察方案由市纪委、市检察院分别制定,经市委组织部批准后组织实施。市纪委、市检察院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被考察对象是中共党员的,要对其到社区报到、服务社区建设、服务联系群众等情况,特别是“三亮三服务一奉献”方面的综合表现进行考察。考察可以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等方法进行,也可以采取德的专项测评、实绩公示、业绩评价和履历分析等方法。对在基层一线窗口单位工作的考察对象,要注重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  (五)决定与任职。市纪委、市检察院分别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集体讨论决定拟任职人员。确定的拟任职人选经市委组织部审查并报省委组织部备案后,市纪委、市检察院分别对拟任职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遴选资格,该职位不再递补。  公开遴选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内的人事工资关系仍在原单位保留。试用期满后,由市纪委、市检察院分别对试用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调动任职手续;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公开遴选资格,仍回原单位工作。  本《公告》由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市纪委咨询电话:6034059  市检察院咨询电话:5682065  市委组织部咨询电话:6037375  监督电话:0352—12380  公开遴选期间,所有考生务必保持通讯工具全天畅通。  附件:市纪委遴选公务员报名表  附件:市检察院遴选公务员报名表  中共大同市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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