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 发表于 2014-4-14 10:24:56

新疆自治区党委办公厅201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工作人员公告

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自治区国家保密局所属自治区涉密载体销毁管理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10名,具体事宜如下:
一、单位简介
自治区涉密载体销毁管理中心是自治区国家保密局(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所属二级局)下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所招录的10名一线技术工人为事业编制。
二、招聘岗位(见附表一)
三、招聘范围: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者均可报名应聘。
四、发布招聘信息: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xjrs.gov.cn)发布招聘信息,发布信息期限为2014年4月11日至2014年4月21日。
五、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执业资格及工作能力;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30岁以下是指1984年5月1日后出生;
(七)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
六、报名
自治区涉密载体销毁管理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治处负责。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初审及考察工作中的资格确认两个环节。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职位条件的情况,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此次招考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流程
(1)选择职位。报考者登录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认真阅读“公告”、“职位情况表”等,了解招聘职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其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
(2)报考者登录新疆自治区人才服务中心报名考试系统(http://bmks.xjrc365.com,下同)选择相应的报考单位。
(3)注册填写报考者基本信息及报考志愿;
(4)上传蓝底或白底1寸证件照片。(jpg、gif、png格式,照片不符合要求者,不能进入下一程序)
(5)网络报名时间:
2014年4月14日---2014年4月22日北京时间18:00。
(6)缴费时间:
2014年4月14日---2014年4月22日北京时间18:00。
报考人员均须按照招聘公告发布规定的时间,通过工商银行网上银行缴纳笔试相关费用。(不按要求缴费人员不能打印准考证和参加笔试)。缴费成功人员请牢记你的缴费订单号,以便核对缴费情况。
(7)下载打印《报名表》2份,资格审查时携带备用。(注意:缴费成功,即为报名确认,所报岗位及个人基本信息不能再进行改动)。
(8)2014年4月24日—2014年4月26日登录新疆自治区人才服务中心报名考试系统打印准考证(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9)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咨询电话:0991---4606779
(10)报考人员须严格按照招聘公告和网络报名流程要求报名,每位考生只能报考同一单位中的1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3、报考人员对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有疑问的,可查阅参照2013年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专业参考目录》,也可咨询相关招考单位。
4、应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与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可调整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七、考试
(一)笔试
自治区涉密载体销毁管理中心公开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工勤技能岗位笔试占40%,面试占60%。
(1)笔试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下同)及相关证件原件到准考证指定的地点参加笔试。
(2)笔试试卷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命制,满分各10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综合基础知识。
(3)笔试加分:
1、烈士配偶及其子女,笔试成绩加5分;
2、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3、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以及“三支一扶”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4、符合上述多项条件者,不累计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须在报名及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关资历证明材料。
(4)笔试成绩出来后,应聘者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5的比例进入面试。若有放弃者,可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5)笔试成绩出来后,考生可登陆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xjrs.gov.cn)查询笔试成绩。
(6)报考人员对专业信息有疑问的,可查阅参照2013年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专业参考目录》。
(二)资格审查
由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治处(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按相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相关材料、任职资格基本条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通过后,由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治处(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向社会公布面试入围人员、时间和地点及注意事项。
(三)面试
(1)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
(2)面试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进行通知。应聘人员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及相关材料,在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参加面试。
(3)面试满分100分,在考试总成绩中按60%折合计算。计算机维修工岗位面试分为结构化面试和加试两部分,其中结构化面试与加试满分各为100分,各占面试成绩的50%。加试为与计算机相关的知识;其余岗位面试为结构化面试。面试结束后,成绩当场公布。
(4)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为1:1及以下入围比例的,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通过者根据总成绩可进入体检。体检入闱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未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3、总成绩计算方法。计算机维修工岗位为笔试×40%+(结构化面试×50%+加试×50%)×60%=100分;其余岗位为笔试×40%+结构化面试×60%=100分。
面试结束后,由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治处,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折合成绩、总成绩排名。
八、体检
拟录用人员由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治处统一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录聘资格。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治处另选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因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可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九、考察
(一)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治处将派出至少两人以上组成的考察组对推荐录用人员进行全面审查考核。着重考核应聘者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等情况。应提供拟录用人员毕业院校或原单位出具的该应聘者在校或工作期间思想政治表现材料,并加盖学校或单位公章。如无工作单位者,居住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二)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凡不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有证书造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应聘者如系留学回国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因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根据总成绩依次递补。
十、确定拟录用人员
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治处将按照岗位用人计划和要求,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推荐录用人员进行审议,确定拟录用人员。
十一、公示
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治处确定的录用人员,将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xjrs.gov.cn)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
十二、办理录聘手续
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治处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认定,办理录用手续。
十三、组织实施。
此次招聘由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治处组织实施。
联系人:丁强联系电话:0991-2391305,15999159063
十四、招聘监督
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专职纪检员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监督人:王娣办公厅专职纪检员、机关党委副书记
监督电话:0991-2391477
十五、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治处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xjrs.gov.cn)及时进行公告。
(二)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要求及时关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xjrs.gov.cn)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由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治处负责解释。
附件:1.自治区涉密载体销毁管理中心201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doc
2.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doc

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二〇一四年四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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