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之家 发表于 2014-5-19 10:13:11

南昌教育学院2014年公开招聘16名工作人员公告

为加强学院的学科、专业和教师队伍建设,改善教师学缘结构,提高教师学历层次,缓解部分学科、专业教师紧缺的压力,提高办学实力和水平,更好地为南昌打造核心增长极和发展基础教育服务。根据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洪人社发【2014】162号文件批复,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南昌教育学院201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现公告如下:一、指导思想和原则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从学科建设、梯队建设的大局出发,紧密结合学院“十二五”发展规划,着眼于长远发展,统筹规划。贯彻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确保学院可持续发展和办学层次上新台阶。二、招聘范围: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必须是2014年7月底及以前毕业,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学历要求为本科的岗位,符合条件的应聘对象为非在职研究生的,也须2014年7月底及以前研究生毕业。三、招聘教师岗位及数量
部门名称岗位名称专业学历招聘数量备注
中文系教师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汉语言文字学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硕士研究生毕业硕士学位2
综合部教师学前教育硕士研究生毕业硕士学位1
小学教育硕士研究生毕业硕士学位1
(中)国画或油画硕士研究生毕业硕士学位1八大美术院校毕业生
外语系教师英语语言文学硕士研究生毕业硕士学位1英语专业八级
网络中心专技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软件与理论硕士研究生毕业硕士学位1
办公室专技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汉语言文字学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硕士研究生毕业硕士学位1
学报编辑部专技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汉语言文字学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硕士研究生毕业硕士学位1
办公室专技摄影本科毕业学士学位1
学工处辅导员教育学、心理学、伦理学、思想政治教育、英语、网络工程、软件工程本科毕业学士学位3
招就处专技专业不限本科毕业1
总务处专技财务管理或会计学本科毕业学士学位2获会计从业资格证
总人数16人
四、招聘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合作意识强;3.具备良好的教师素质和较强的科研能力,辅导员具有中、小学教师资格证及以上;4.适应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五、报名与资格审查:1.报名(1)报名时间:2014年5月29日—2014年5月31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2:00—4:00(2)报名地点和乘车路线:南昌教育学院办公楼四楼会议室(南昌市湾里区翠岩路200号)。乘车路线:217路红谷配套中心─湾里219路火车站─湾里市内可乘19、22、107、118、124、131等线路公交车到红谷配套中心站下车,后转乘217路车到湾里。(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现场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方可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4)报名所需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个人简历原件及复印件(A4纸)各一份,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三张。对已就业的人员还需要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应聘者须填写《南昌教育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并办理缴费手续,未发毕业证的提供推荐表。2.资格审查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本院办公室、纪检监察室共同组织实施。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应聘者不符合公告所要求的招聘资格条件的即取消其应聘资格。六、考试(一)考试方法1.岗位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学历的教师和专技岗采用专业技能测试(100%)方式。如应聘报名比例超过1:8,则先通过笔试按1:5的比例进入专业技能测试。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笔试内容与本科学历岗位相同。2.岗位要求为本科学历的辅导员和专技岗采用笔试(40%)与面试(60%)两种方式。(二)岗位开考比例报名人数与拟聘用岗位人员的比例一般不低于5:1方可开考,达不到这一开考比例的经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可适当放宽到3:1,如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相应取消该招聘岗位。(三)考试内容及成绩计算1、岗位要求为硕士研究生的教师、专技岗专业技能测试:说课和专业能力测试。(时间待定,另行通知)专业技能测试按百分制计算成绩,总成绩=专业能力测试成绩×60%+说课成绩×40%,以各评委分数之和除以评委人数得出的平均分作为能力测试、说课的最终成绩。2.岗位要求为本科的辅导员、专技岗(1)笔试(2014年6月7日上午9:40—11:40)内容及卷面分值:笔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及高等教育学(2科共计100分)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人员名单。笔试开考比例为5:1的,按拟聘用岗位人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笔试开考比例为3:1的,按拟聘用岗位人数2: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如遇名次并列的可同时参加面试。(2)面试(时间待定,另行通知)相关专业知识问答。分值为100分。学院成立专业技能测试、面试小组,由相关部门负责人和校内外专家组成,成员为5人;学院纪检监察室全程监督。考评小组在考生测试、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现场向考生宣布成绩。拟聘人选的确定: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选。七、体检和考核1.拟聘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19号)。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2.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工作由南昌教育学院按南昌市政府人事部门有关规定实施,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放弃等原因形成的缺额不递补。八、公示、聘用与待遇考试、体检、考核工作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昌教育学院校园网上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内因群众举报并查实而未通过等原因造成的空额不再递补。公示无异议的,按照南昌市政府人事部门有关规定办理编制内聘用手续,实行人事代理,聘用合同的试用期限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正式聘用的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九、收费标准根据省发改委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收费标准,笔试费用每人每科50元,共计100元;专业技能测试或面试费为30元。招考费用不足部分由南昌教育学院承担。十、信息发布招聘公告在南昌教育学院校园网和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发布。拟聘人选和体检通知等所有后续招聘信息均在南昌教育学院校园网上发布。咨询电话:0791—86829983(来电时请说明是在高校人才网看到的信息)十一、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涉及《南昌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需执行回避制度。监督电话:0791—83880312、院监察室电话:0791--—86811775。十二、本方案由南昌教育学院办公室负责解释。附件:《南昌教育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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