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之家 发表于 2014-5-19 10:39:57

广西防城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14年招聘22名工作人员公告

一、招聘计划本次公开招聘相关岗位工作人员22名。具体的招聘岗位(专业)、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详见招聘人员需求计划(附后)。二、招聘程序报名时间:2014年5月15日至2014年5月30日。1.报名方式:可以现场报名,也可以通过信函、传真、E-mail方式报名2.报名地点:住建委人教科(广西防城港市北部湾大道13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四楼405室)3.联系方式:联系人:吴海铭,电话(兼传真):0770-2883300电子邮箱:fcg2880217@163.com邮寄地址:广西防城港市北部湾大道13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人教科(405室)(邮编:538001)4.报名要求:(1)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广西防城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招聘人才报名登记表》(附后),2014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身份证、学生证等证件原件(审核后退还本人)和复印件各一式两份,以及有学校或院系证明属实的成绩单一份;其它报名者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任职文件等证件原件(审核后退还本人),并提供复印件一式两份,以及近期小2寸蓝底免冠正面彩照3张。(2)通过信函、传真报名的,如报名时不能提供材料原件,须最迟于面试开考前2天携带有关材料原件(审核后退还本人)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人教科审验。逾期未审验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3)凡报名者提供情况不实,一经发现即取消面试资格。5.资格审查时间:2014年6月3日至2014年6月9日,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等待通知面试。三、面试安排时间:2014年6月中旬地点:防城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三楼会议室四、聘用人员享受的待遇(一)实行聘用合同制,合同期为2-3年。初次聘用需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为2-3个月,包含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可签订聘用合同。(二)被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参照国家及本区的有关规定享有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聘用期满前三个月,聘期内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的,经本附件:2014年防城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岗位招聘计划表.xls附件:防城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招聘人才报名登记表.xlshttp://www.chrm.gov.cn/contents/959/9511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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