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min 发表于 2014-8-5 09:12:28

海南省纪委监察厅2014年8月公开招聘12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结合工作需要,拟面向全省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2名,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拟招聘岗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2名。二、招聘条件1、拥护中国GCD(泛指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以建立共产主义社会为目标的工人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端正,作风正派;3、能吃苦耐劳,有奉献精神,具有一定的文字综合能力和胜任拟聘岗位的实际工作能力;4、具有全日制大学法律、审计、公安经侦、新闻、中文、行政管理、计算机应用技术等专业本科学历;5、年龄为30周岁以下(即1983年7月1日以后出生);6、服从工作分配,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7、具有海南省户籍(含海南生源);8、身体健康。注: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及工作单位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党纪政纪处分的;(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3)按照《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三、招聘程序(一)报名1、报名时间:2014年8月18日至20日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3、报名要求:应聘者填写《海南省纪委监察厅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上相关证明材料电子件(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户籍材料、近期大1寸免冠照片等,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还须提供原委培、定向单位及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邮件发送至hnsjw07@163.com。应聘者应如实填报、提供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者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者应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名单将在海南党建网、省人社厅网站、省纪委监察厅机关内网公布。拟招聘数与应聘经初审符合条件人数比例未达到1:3的,相应递减拟招聘数。(三)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公告。根据笔试成绩综合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结束后,在海南党建网、省人社厅网站、省纪委监察厅机关内网公布笔试结果。(四)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公告。根据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结束后,在海南党建网、省人社厅网站、省纪委监察厅机关内网公布考试综合结果。考试综合成绩计算方法: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五)考核根据应聘者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人选进行考核,并对应聘者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六)体检根据考试、考核结果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考核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空缺的招聘名额,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七)集体研究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省纪委书记办公会议、常委会议集体研究,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选优拟定聘用人员名单。(八)公示拟聘用人选名单在海南党建网、省人社厅网站、省纪委监察厅机关内网公示7个工作日。(九)聘用审批公示期满无异议,则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一经聘用,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取消拟聘用资格后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四、咨询电话海南省纪委监察厅组织部咨询电话:65339261、65327139、65337384附件:海南省纪委监察厅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doc中共海南省纪委2014年8月1日来源:http://www.hainan.gov.cn/hn/zwgk/gsgg/201408/t20140804_133792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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