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g1233456 发表于 2017-10-16 17:35:04

2017广东汕尾市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98人公告

本帖最后由 bg1233456 于 2017-10-16 17:37 编辑

事业单位:2017广东汕尾市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98人公告已发布。事业单位报名时间:10月30日-11月3日。报名方式:网上报名。请参加本次事业单位考试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具体事业单位公告详情如下。了解更多广东事业单位招聘信息请点击广东事业单位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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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第139号),我市决定公开招聘一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 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 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应届毕业生是指2017年全日制的普通高校或中专毕业生(含2016年毕业并已办理暂缓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下同)。
4.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 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 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17年10月30日9:00至2017年11月3日16:00。
(二)报名方式
报考人员登录“汕尾人才网事业单位考试网上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网址:http://www.shanweirc.com)报名。
(三)报名程序
1. 申请报考。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广东省汕尾市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2)及《报考指南》(附件3),准确把握报考岗位的具体条件,确认符合后,登录“报名系统”,按要求申请报考。
2. 资格审核。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报考人员是否完全符合岗位资格条件,以面试前的资格审核意见为准。
3. 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于2017年11月21日至11月24日17:00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汕尾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准考证》(以下简称《准考证》)。
(四)注意事项
1. 报考人员报名时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并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确认后不得再行更改。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2. 报考人员须诚信报名。提交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考试或聘用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有伪造、变造学历、学位、职称等证件或工作经历证明等行为的,按规定追究个人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内录入报名信息时未按规定上传照片或上传虚假照片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或考试资格。
3. 岗位年龄条件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7年11月3日。
4. 报考人员须于资格审核截止之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执业资格及职称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
5.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7月31日期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和“大学生村官”报名时应注明所参加的服务基层项目名称及合格证书编号,并在笔试前凭省级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等材料到汕尾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进行加分资格审核。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核的视为放弃加分。加分资格审核的时间、地点等在“汕尾人才网”另行通知。
6.此次公开招聘各岗位报名人数不公开,考生报名时应避免网络堵塞等问题,及时报名。
四、考试
(一)笔试
1. 笔试科目:
(1)卫生类岗位笔试科目为:通用能力测试(卫生类)。
(2)综合类岗位笔试科目为:通用能力测试(综合类)。
2. 笔试时间、地点及须知。笔试时间为2017年11月25日9:30—11:30。笔试地点及须知详见《准考证》。
3. 成绩查询。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登录“报名系统”查询笔试成绩。成绩查询时间另行通知。
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等规定,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7月31日期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报考地级市学校教师岗位的笔试成绩加5分,报考县、乡镇学校教师岗位的笔试成绩加10分。“报名系统”中公布的上述考生成绩为加分后成绩。
(二)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1. 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按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 面试人选须按规定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的时间、地点、具体要求等届时在“汕尾人才网”上公布。
未参加资格审核或资格审核不合格者,不得参加面试,可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3. 面试人员名单待考生资格审核工作完成后在20个工作日内于“汕尾人才网”公布。
(三)面试
面试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等规定组织。具体时间、地点、要求等在“汕尾人才网”另行通知。
(四)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五、体检
依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七、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汕尾人才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经主管部门审核,同级人社部门审批后办理相关手续,兑现相应待遇。
报考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岗位的聘用人员应承诺在用人单位服务5年,服务期内不得办理调动手续。服务期未满因个人原因离职的,自离职之日起3年内不得参加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九、递补聘用
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
十、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原标题:广东省汕尾市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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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东省汕尾市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卫生类)
2. 广东省汕尾市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综合类)
3. 广东省汕尾市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
4. 广东省汕尾市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咨询电话
5. 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6年版)
6. 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2010年修订)
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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