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异状态 发表于 2018-4-16 17:08:55

2018黑龙江公务员行测备考:质合数问题

2018黑龙江公务员行测备考:质合数问题
质合数是我们在学习数学期间的一个基本的知识点,巩固好相应的基础知识体系对各位考生至关重要,近几年的黑龙江公务员行测考试题目中均有涉及,并且常常会结合一些其他的知识点共同考察各位考生,下面中公教育专家在此将相关情况给大家做一个介绍:
首先我们来重温下质合数的相关知识体系:
一、 概念
质数:一个大于1的自然数,除了1和它本身之外再没有其他约数的自然数,例如,2,3,5,7,11,13……
合数:一个大于1的自然数,除了1和它本身以外还有其他约数的自然数,例如4,6,8,9……
注意:2是质数同时也是偶数,即2是唯一的偶质数,也是最小的质数。
在这一块由于质数基本特征所以考察的相对较多一些,而各位考生需要对一些基本的质数加以复习巩固,从而能在考场上熟练应用,那么接下来带大家一起来看一下质数的判定。
二、 质数的判定
1、小数字的判定,即1-100:2,3,5,7,11,13,17,19,23,29,31,37,41,43,47,53,59,61,67,71,73,79,83,89,97
2、大数字的判定,即100以上的数字:
(1) A=251,取大于A的最小的平方数B,B=256;
(2) 对B进行开根号,即根号B=16;
(3) 取小于根号B的所有质数,即2,3,5,7,11,13进行验证;
(4) 如果数A能被其中一个质数整除,则A为合数,反之为质数。
对于小数字需要考生们加以熟悉强化,必须做到熟练记忆应用,而对于100以上的质数也要会进行判定,基础知识的掌握对行测考试也是至关重要的,下面我们通过一道题目感受一下。
例1:有7个不同的质数,他们的和是58,其中最小的质数是多少?
A.2 B.3 C.5 D.7
【解析】 7个不同的质数相加,和为偶数,而质数除了2其余全为奇数,成对出现和一定为偶数,剩下一个也一定为偶数,又要是质数,所以只能是2。
上面这个题目中不仅考察了奇偶性,同时应用了质合数的相关概念。
除此之外,质合数的应用也很重要,尤其是分解质因数的应用。
三、 分解质因数
(1)将一个合数分解成几个质数相乘的形式。
(任何一个合数都可以写成几个质数相乘的形式)
也就是分解质因数我们可以采用短除法的做法,通过一道具体的例题来看一下。
例2.下列可以分解为三个不同质数相乘的三位数是:
A、100 B、102 C、104 D、125
【解析】本道题首先要会因式分解;100分解为2*50;102分解为2*51=2*3*17;104分解为2*52;125分解为5*25;即答案为102;
在质合数问题中,2是个特殊的质数,它也是深受出题人青睐的一个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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