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知识疑问,望高手速解
今天看到一本民法书上说,违约责任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免责事由,然后又说不可抗力是违约责任的免责事由,不可抗力本来就是法定的免责事由呀,而且中公的民法教材上也是说违约责任无免责事由,违约责任到底有没有免责事由?实在不解,望高手解答,谢过。 先顶你一下呵呵 你不妨这样来理解,不可抗力是免责事由也不错,但你可以理解成为根本不承担违约责任,而承担了违约责任,就没有其它事由可以免责了呵呵,明白不 地震、火山爆发等自然灾害,不可预见的、无法避免的事由就是免责事由。 还是不明白 这个还是不要转牛角尖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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