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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一道题不看就丢分! [打印本页]

作者: 我爱北京天安门    时间: 2009-1-21 00:36
标题: 一道题不看就丢分!
本帖最后由 我爱北京天安门 于 2009-1-21 19:19 编辑

5.下列行业属于特种行业的有(  )。
  A.旅店业  
B.刻字业

  C. 印刷业  
D.旧物收购寄卖业

  E.出租车
出租车也是特种行业么?  答案是 ABCDE
作者: bhaor    时间: 2009-1-21 01:05
出租车 不算啊!~你的答案是错的。
作者: 一岁就很帅    时间: 2009-1-21 09:29
我做过这题 并且03年的小书本上写的很清楚  有出租车行业  所以ABCDE是正确的
作者: 汲湘    时间: 2009-1-21 09:55
出租车算吗?好像也不归公安局管辖啊
作者: 101    时间: 2009-1-21 10:53
那你看看现在的新版上面还有没有不就知道了????
我也没有看过新版的,估计新版上面没有出租车行业了~~~~
作者: sdsdly    时间: 2009-1-21 11:15
我对灯发誓 出租车是特种行业
作者: 激情飞跃    时间: 2009-1-21 11:46
abcde  对的
作者: 电子眼    时间: 2009-1-21 13:13
全部对
作者: andinaliu    时间: 2009-1-21 13:34
:p324 这是百度里关于特种行业的定义



 特种行业,是指工商服务行业中,由于业务内容和经营方式同社会治安秩序密切相关,国家以行政法规规定由公安机关实行特定的治安管理的行业。



目前列为特种行业的有:


  1、旅馆业(包括旅社、饭店、宾馆、酒店、招待所、有接待住宿业务的办事处、培训中心、住客浴室、度假村等)


  2、印铸刻字业(包括印刷、排版、制版、装订、覆膜、复印、打字、制作名片、铸字、印章、刻字等)


  3、旧货业(包括旧货市场、生产性废旧金属收购站点、寄售调剂店、报废机动车(船)回收、拆解企业等)


  4、典当业


  5、拍卖业


  6、信托寄卖业。


  凡从事上述行业均应办理《特种行业许可证》。



资料来源  http://baike.baidu.com/view/532172.htm
作者: 范小天    时间: 2009-1-21 15:00
我觉得还是看看做题吧,看那些什么试卷的,到时候人家都是理由,毕竟教辅用书就那么一本,最新版的公安基础知识(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出版)。
作者: yoyo    时间: 2009-1-21 21:34
应该是对的哦
作者: 空调不制冷    时间: 2009-1-21 22:19
是吗?真的很怀疑
作者: ygjg1985    时间: 2009-1-21 22:41
教材上好像没有第四项哦,只有前三项是对的呀,不知道08版教材上是怎么说的
作者: 辰洛    时间: 2009-1-22 00:11
08版没见有出租车啊
作者: bhaor    时间: 2009-1-22 16:54
08确实没有见出租车啊!~
作者: lyx8487    时间: 2009-1-22 22:05
08版 没有最后一项
作者: 0644046    时间: 2009-1-26 15:55
查不出来啊 ,谁比较权威啊?
作者: renxiaofei1030    时间: 2009-1-27 16:43
河南不会出书本以外的
大不了只会变通下
作者: 1352356    时间: 2009-1-27 17:50
出租车应该不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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