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BBS
标题:
一道题不看就丢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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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我爱北京天安门
时间:
2009-1-21 00:36
标题:
一道题不看就丢分!
本帖最后由 我爱北京天安门 于 2009-1-21 19:19 编辑
5
.下列行业属于特种行业的有( )。
A.旅店业
B.刻字业
C. 印刷业
D.旧物收购寄卖业
E.出租车
出租车也是特种行业么? 答案是 ABCDE
作者:
bhaor
时间:
2009-1-21 01:05
出租车 不算啊!~你的答案是错的。
作者:
一岁就很帅
时间:
2009-1-21 09:29
我做过这题 并且03年的小书本上写的很清楚 有出租车行业 所以ABCDE是正确的
作者:
汲湘
时间:
2009-1-21 09:55
出租车算吗?好像也不归公安局管辖啊
作者:
101
时间:
2009-1-21 10:53
那你看看现在的新版上面还有没有不就知道了????
我也没有看过新版的,估计新版上面没有出租车行业了~~~~
作者:
sdsdly
时间:
2009-1-21 11:15
我对灯发誓 出租车是特种行业
作者:
激情飞跃
时间:
2009-1-21 11:46
abcde 对的
作者:
电子眼
时间:
2009-1-21 13:13
全部对
作者:
andinaliu
时间:
2009-1-21 13:34
:p324 这是百度里关于特种行业的定义
特种行业,是指工商服务行业中,由于业务内容和经营方式同社会治安秩序密切相关,国家以行政法规规定由公安机关实行特定的治安管理的行业。
目前列为特种行业的有:
1、旅馆业(包括旅社、饭店、宾馆、酒店、招待所、有接待住宿业务的办事处、培训中心、住客浴室、度假村等)
2、印铸刻字业(包括印刷、排版、制版、装订、覆膜、复印、打字、制作名片、铸字、印章、刻字等)
3、旧货业(包括旧货市场、生产性废旧金属收购站点、寄售调剂店、报废机动车(船)回收、拆解企业等)
4、典当业
5、拍卖业
6、信托寄卖业。
凡从事上述行业均应办理《特种行业许可证》。
资料来源
http://baike.baidu.com/view/532172.htm
作者:
范小天
时间:
2009-1-21 15:00
我觉得还是看看做题吧,看那些什么试卷的,到时候人家都是理由,毕竟教辅用书就那么一本,最新版的公安基础知识(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出版)。
作者:
yoyo
时间:
2009-1-21 21:34
应该是对的哦
作者:
空调不制冷
时间:
2009-1-21 22:19
是吗?真的很怀疑
作者:
ygjg1985
时间:
2009-1-21 22:41
教材上好像没有第四项哦,只有前三项是对的呀,不知道08版教材上是怎么说的
作者:
辰洛
时间:
2009-1-22 00:11
08版没见有出租车啊
作者:
bhaor
时间:
2009-1-22 16:54
08确实没有见出租车啊!~
作者:
lyx8487
时间:
2009-1-22 22:05
08版 没有最后一项
作者:
0644046
时间:
2009-1-26 15:55
查不出来啊 ,谁比较权威啊?
作者:
renxiaofei1030
时间:
2009-1-27 16:43
河南不会出书本以外的
大不了只会变通下
作者:
1352356
时间:
2009-1-27 17:50
出租车应该不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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