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招聘一律通过网上招聘系统操作,不接受纸质报名或邮件报名。应聘者网上报名后,可登录华侨大学网上招聘系统查询报名状态,若被退回,请马上查询退回原因。材料不齐的应聘者应在报名截止日前及时补充材料后再次提交,以免影响报名。
2010年3月16日起至2010年3月26日18时止。
四、报名咨询电话
岗位问题咨询电话:0595-22693889。
系统问题咨询电话:13788826593、13358581688。
五、考核办法
1.应届博士毕业生、省级十佳大学生、华侨大学十佳优秀学生标兵符合岗位要求者可直接进入面试;其他应聘者由学校依据《
华侨大学辅导员招聘评分办法》对其自评分进行审核,按分值高低排序,根据所需岗位数按1:6进入面试(面试人员中如有弃权者按分值依次递补),并予以公示。面试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将于2010年3月30日在我校人事处网页上公布。参加面试的人员须缴纳报名费80元(2010年4月3日前可到华侨大学财务处财务大厅4号窗口缴纳或通过银行汇款,银行汇款户名:华侨大学,帐号:830003108408091001,开户行:中国银行福建泉州华大支行,备注上须注明报考人姓名及用途)。面试者应提前一天带身份证及缴款凭证到我校人才交流中心(李克砌办公楼302)报到。
2.根据应聘者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数1:3确定笔试对象,笔试内容包括综合素质和写作能力等方面,笔试名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依据面试成绩(占70%)、笔试成绩(占30%)确定应聘者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2进行考核、体检,合格者按总成绩排序确定初步人选,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审批。如无合适人选,该招聘岗位暂时空缺。经学校同意接收的毕业生在规定时间内与人事处签订就业协议。
4.招聘信息如有变动,将在我校人事处网站及时公布,请应聘者密切关注。
5.此次招聘由我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六、相关待遇
我校对上述新进人员实行分类管理:硕、博士研究生经批准录用后,为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等按照国家、福建省及我校有关规定执行,按学校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本科毕业生实行人事代理,其人事关系及人事档案委托工作所在地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管理,执行国家、省市规定的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工资标准,具体按照我校人事代理有关规定执行。
华侨大学人事处
华侨大学人才交流中心
二○一○年三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