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聘材料接收地址:广州市白云大道北2号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人事处(联系人:侯老师,联系电话:020-36209631,邮编:510420)。 2.报名时间:2013年5月10日至5月28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3.报名要求: (1)应聘材料应包括《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附有照片的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或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获奖证书、职称证书、发表的论文或著作复印件、科研项目证明、语言等级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如工作经历等)。 (2)报名提交的应聘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提供虚假应聘材料或故意隐瞒相关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核 由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成立招聘小组,根据招聘条件审核应聘者的报名资格,确定面试人员。面试名单将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页与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人事处网页公布。 (三)面试 由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组织专家对符合应聘资格的应聘者进行面试。面试内容包括对应聘者的学术水平、科研能力、教学能力、专业能力等方面的考核。具体面试、考核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在面试成绩及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数与应聘人员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四)体检 已确定的拟聘人选在指定时间,遵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考察 根 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规定,学校组成考察小组,对拟聘人选进行考察,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表现以及是否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情况。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同时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和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主页招聘信息栏网页公示10个工作日。 (七)聘用 考察对象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 五、其他 本公告由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招聘工作由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纪委办公室负责监督。招聘工作的有关事宜及通知,请浏览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人事处网页,网址http://www1.gdufs.edu.cn/rsc/。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0-36207109(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东语学院),020-36209631(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人事处)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0-36207065(中共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 附件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二○一三年五月十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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